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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市城市内河整治(**片)应急先行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利招〔2026〕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长江经济带瓯**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市城市内河整治(**片)应急先行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24元(其中含税暂估价40000元,含税预留金140000元,暂估价、预留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2.1预付款(1)现修改为: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30 %(其中预付款额度的20%直接汇入农民工工资专户账户),分 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其他中增加以下条款:
“本工程工期紧张,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的进度节点按时完工(含关键工程2026年2月15日前完成),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除处以工期延误处罚外,中标人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此因素。”
四、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已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自行按需下载。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的除外)。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