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采购粮油副食品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大米及食用油等物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供应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 名称 |
品名 |
采购数量(份) |
样品 |
| 大米 |
粮实优选稻香2号10KG/真空包装 |
30 |
|
| 食用油 |
金菜花(非转基因)一级菜籽油5L装 |
3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相关条件;
(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质量保证能够承诺所供应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能提供每批次食材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七)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保证双方规定的交货时间;
(八)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询价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采购金额及付款时间
按照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协议款项约定履行。
四、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价一览表。参照上图,包含供应物品名称、品级、规格、价格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拟供应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五、报名方式及时限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将相关资质及报价文件材料,于2026年1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以现场送达的方式盖章密封送到指定地点,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报价文件须装订在密封袋中,并加盖服务供应商单位章或密封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
六、评审方式
****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三方比选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
电 话:0871—****8685
联系地址:**市**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17楼17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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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