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伊普思过滤与分离研发制造项目 | ****园区南环路180号孵化器四期 | 伊普思过滤****公司 | **市新****公司 | 租赁四层标准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设1条五金生产线、1条油滤生产线、1条油分生产线、1条空滤生产线、1条精密滤芯生产线,并配套原辅料区、成品区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油分30万只、油滤20万只、空滤10万只、滤芯15万只。 | 1.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定期更换的酸洗磷化工段****处理站处理;废切削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 2. 项目主要生产工段设在封闭厂房内;切割工段废气、打磨工段废气、经移动式净化装置处理后焊接工段废气、经净化过滤装置处理后喷粉工段废气、封罐工段废气和油墨喷码及丝印固化工段废气等应通过车间封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在厂房内。注胶、粘接、粘盖等工段废气经收集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及固化工段废气经收集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收回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