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氧化铝细粉 | 420 | 吨 | **省**市西向****公司 | 无 | 无 | 无 | ZY****150025 | 干基粉体 |
1.参与竞卖须知
1.1所有计划参加竞卖的厂家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登记确认。竞卖前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模板见附件,踏勘前请打印两份带上),未上传确认书者不允许参与竞卖,意向用户须在平台竞价开始时间前点击“获取资格”将符合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现场踏勘确认书》上传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否则不能参与竞价。
1.2竞卖结束后与成交人签订半年期合同。成交人每月固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拉货,中铝启元将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关系协调,成交单位应服从统一协调指挥。
1.3该物资重量仅作为竞卖人估算报价参考,不作为未来结算交付依据,成交人不得以总量发生变化的因素影响报价或履行合同,具体数量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1.4参与竞卖单位自行承担物资竞卖发生的所有费用。需要借用中铝启元相关设施以及电力等动力**的,需联系现场负责人协调,并按国家有关计量计价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中铝启元将尽最大限度予以配合,但不承诺所有配合措施均完全满足参与要求,参与人亦不能因配合要求未能全部或部分满足而提出其他费用减免及工期**等要求。
1.5 成交单位在物资回收作业中,要及时清理作业范围内的垃圾,并将垃圾运至厂外合法垃圾倾倒处处理,因垃圾堆放出现的环保、费用等问题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中铝启元安全管理规定,切实采取安全措施,特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1.6 成交单位对废料以及垃圾等物资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若因物资处置不符要****政府部门问责的,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损失。
1.7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每月固定时间进行拉运。
2.资格要求
2.1参加竞卖的单位必须是法人企业。
2.2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上。
3.物资处置款缴纳
3.1成交人按指定账号缴纳标的处置款,中铝启元在收到标的处置款后,办理出货手续,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成交人足额缴纳标的货款后方可进入现场装载货物。逾期未缴纳的,视为主动放弃成交。
3.3成交单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或转为最后一批次货款。
4. 联系方式
竞卖联系人:郑女士 0371-****8523
现场踏勘联系人:金先生 156****9266
平台联系人:满先生 134****9071
5.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3.5%作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平台交易规则由系统从用户竞价保证金中自动划转至******公司(服务费划扣采用预估制:(成交预估量×成交价×服务费率)的120%进行预扣,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量重新核算服务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机制),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