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公司SF03钢轨铣磨车吸风除尘系统大修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3.1 本次采购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报价人参加。
5.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报价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6日谈判公告推送之时起至2026年1月21日17:00止(**时间,下同)。
5. 2发售地点: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文件,不收取费用。供应商以注册的账号登陆国铁采购平台,在对应项目下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印刷1本谈判文件(双面印刷、胶装、不签字盖章),并与报价文件一起送达我方。
5.3本项目文件不收取标书费,报名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以加盖公章后的《确认通知》为准,未报名包件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未下载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6.1所有谈判申请文件必须于2026年1月28日上午08时15分至09时00分在****招标会议室(地址:**市**区**大道618号,七里铁路和谐家园6栋1楼6-1商铺)当面递交给采购人。(纸质版谈判文件1本、报价文件正本1本,副本2本)(1U盘电子版。电子版报价文件以Word提供,非扫描件)
6.2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09时00分。标书代写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1谈判时间:自2026年1月28日上午9:00开始。
7.2谈判等候地点:报价人可在****招标会议室(地址:**市**区**大道618号,七里铁路和谐家园6栋1楼6-1商铺)等候谈判。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8.1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21日17:00前,须将加盖公章的《确认通知》(见本章附件《确认通知》)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确认是否参加报价。
8.2《确认通知》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发送主题为确认通知命名格式,未按照规定命名或发送,视为无效报名。
8.3已在国铁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如不参与报价,须在报价截止前3日书面通知(弃标函)采购人(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否则将按照《**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9.1 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报价人应将样品密封包装,与报价文件一同递交,密封包装上应加写“样品”字样,并在包装封面加盖密封章,同时标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名称、包件号。成交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成交报价人请于评审工作结束后30日内在咨询服务台取回样品,逾期未取回的样品采购人将自行处理。
9.2 若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可能与实际供应数量不一致,一切以供应时的实际需求数量为准。报价人须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购买采购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上情况。
9.3物资明细成交价原则上按等比折算形成,其中以采购人各物资明细预算价为基数,以报价人包件最终报价与采购人包件预算总价比较为系数,最终物资明细成交价由基数与系数相乘形成。
9.4本项目谈判谈判保证金的金额:
| 保证金金额(元): |
|
| BJ-001 |
4000.00 |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标书代写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工行**徐家棚支行
账 号:320********00061084
在银行办理转账时,****银行业务回单的“用途”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包件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
供应商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完成网上注册、平台审核通过、并在采购平台找到该项目后在线报名。供应商以注册的账号登陆国铁采购平台,在对应项目下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登陆---招标试----公告---项目---选择项目包件---下载谈判文件)。特此通知!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大道618号,七里铁路和谐家园6栋1楼6-1商铺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27-****2600
技术联系人:侯工
电 话:181****3424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1月16日
谈判公告附表
| 包件明细表 |
||||||
|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资格条件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1 |
BJ-001 |
吸风除尘系统大修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铁路局、国铁集团、****公司因物资供应或质量抽查或招投标或服务被限制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5年内大型养路机械作业装置的维修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应合同发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个月 |
****基地 |
|
| 需求明细表 |
|||||||
| 序号 |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需求 |
明细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BJ-001 |
SF03钢轨铣磨车吸风除尘系统大修 |
SF03-FFS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
****
日期: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