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依安县宏固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依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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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6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中学西侧

电话:0452-****965

邮编:161500

电子邮箱:****@163.com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齐齐哈****工业园区院内

环评机构:**省****公司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及噪声。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和清洁施工,加强场地内的建材管理、及时清运场地内的废弃垃圾;设施工围挡,对于临时土堆等采取遮盖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输弃土、垃圾车辆必须用密闭专用车辆,防止遗洒飞扬,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周密安排进入工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出入现场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车体整洁,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外。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施工现场产生的泥浆水等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施工人员使用厂区内原有公厕,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以避免施工废水直接外排。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低噪声及振动的机械设备。同时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施工。

(3)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围挡作为隔声屏障,围挡高度不小于2.5m。

(4)建筑材料等选择合适的时间段运输、卸落,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尽量保持低速行驶,禁鸣喇叭。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挖方产生的表土用于厂区绿化,废弃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等应尽可能利用或及时运送到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物料输送储存废气、砂石料装卸产生的扬尘、砂石料堆存扬尘、砂石料喂料机受料粉尘、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装卸粉尘:搅拌站密闭,骨料装卸、储存在室外原料区,原料区配有水喷淋装置,卸车时洒水抑尘;水泥罐自带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措施后粉尘排放量较小,物料输送储存废气、砂石料装卸产生的扬尘、砂石料堆存扬尘、砂石料喂料机受料粉尘、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尾气等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标准限值。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搅拌用水部分蒸发,部分进入产品;喷淋用水全部蒸发;搅拌罐车搅拌罐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

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不会改变地表水体功能,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主要为砂石,均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及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情形主要为发生的跑冒滴漏和防渗旱厕的泄漏等。

搅拌站、防渗旱厕应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其余辅助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可以有效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综上,本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生产、使用、存储(包括管线运输)等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相关危险物质。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较少,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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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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