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磷石膏生产5万吨/年石膏基塑料中空板及包装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湖北-宜昌-宜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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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生成日期
****01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宜市都环审〔2026〕2号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股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环境局关于******公司综合利用磷石膏生产5万吨/年石膏基塑料中空板及包装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公司综合利用磷石膏生产5万吨/年石膏基塑料中空板及包装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综合利用磷石膏生产5万吨/年石膏基塑料中空板及包装箱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枝城镇沿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3套混配造粒生产装置、12套中空板包装箱生产装置,布设后端打印加工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万吨石膏基塑料中空板包装箱。该项目建设用地为原******公司****公司地块,须待该地块完成土壤调查并符合项目建设用地要求后,该项目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3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器间接冷却水、印刷机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石膏母粒、中空板包装箱、印刷生产线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物料投料、混合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加强生产车间现场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车间内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颗粒、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墨桶、印刷废水污泥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化建设排放口,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请宜****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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