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1日16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漯河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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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6-01-16 发布日期: 2026-01-16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评公示
有效性:
关于2026年1日16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16 15:36: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885 地址:****开发区管委会80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别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开发区****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年产20000件农用高压打药管项目

报报告表

******公司

**省漯****开发区华电路与**红路交叉口北400号

****开发区****制品厂(个体工商户)位于**省漯****开发区华电路与**红路交叉口北400号。拟投资3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年产20000件农用高压打药管项目。

1、废水: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物料冷却用水、职工生活用水。

物料冷却用水经暂存池暂存后定期由专人洒水降尘,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最后排入**,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以非甲烷总烃计)。

企业拟在挤出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绩效A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挤出机、空压机、混料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评价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并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运营期生产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残次品及环保设施运行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职工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多个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附近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残次品属于一般固废,在厂区内一般固废间暂存后,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交于有资质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项目环保设备维护需要定期更换活性炭,更换后的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

******公司密封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报告表

******公司

**省漯****开发区邓襄镇寨门村西南漯上路**80米处

******公司位于**省漯****开发区邓襄镇寨门村西南漯上路**80米处。拟投资2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密封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1、废水: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切削液用水、职工生活用水。

现有工程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本扩建项目不改变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排量。本扩建项目新增切削液用水在使用中损耗,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①聚氨酯/聚甲醛树脂密封件、PP/PE瓶盖生产线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及破碎环节产生的粉尘;聚四氟乙烯密封件混料及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②CPU预聚体生产线浇注、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DI、臭气浓度;③橡胶密封件生产线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和臭气浓度。

①聚氨酯/聚甲醛树脂/聚四氟乙烯密封件、PP/PE瓶盖生产线废气:(1)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破碎及聚四氟乙烯混料产生的粉尘:项目产生的粉尘拟依托现有工程袋式除尘器及风机,可满足扩建项目依托要求,废气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聚氨酯/聚甲醛树脂密封件、PP/PE瓶盖生产线注塑废气和聚四氟乙烯密封件烘烤废气:企业拟在聚氨酯/聚甲醛树脂密封件、PP/PE瓶盖生产线注塑机及聚四氟乙烯密封件生产线烤箱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两级活性炭”(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CPU预聚体生产线废气:扩建项目CPU预聚体生产线浇注和固化废气、聚氨酯密封件/聚甲醛树脂密封件和PP/PE瓶盖生产线注塑废气及聚四氟乙烯密封件生产线烘烤废气与现有工程注塑废气一起经“两级活性炭”(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③橡胶密封件生产线废气:企业拟在开炼、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TA003)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TDI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限值,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A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0mg/m3)。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限值,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A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排气筒(DA00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限值,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橡胶制品企业绩效A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mg/m3)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建议值(附件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注塑机、浇注机、烤箱、开炼机、硫化机、破碎机、空压机、车床、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评价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运营期生产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模具加工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边角料,生产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

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职工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多个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垃圾场统一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在厂区内一般固废间暂存后,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处置。


3

年产800吨复合调味料项目

报告表

******公司

**省漯****开发区南兴路与燕**路交叉口西北角2号厂房

本项目为**项目,******公司总投资600万元,租赁****公司闲置厂房1栋建设年产800吨复合调味料项目。

1.废水:项目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工艺为“隔油+调节+气浮+A2/O”),满足《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6817-2025)表1间接排放标准要求,达标后的废水通过废水总排口****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投料粉尘、油烟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生产异味、热封包装废气和污水处理恶臭。①粉碎粉尘:调味香辛料粉包生产中香辛料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②投料粉尘:调味香辛料粉包混料在混合间进行,混料过程为密闭环境,粉状物料投加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③油烟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复合调味酱包炒制产生的油烟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复合调味汁包蒸煮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大型规模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SO2、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要求;④生产异味: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⑤热封包装废气:项目产品内包在内包间内进行,内包间为密闭环境,产品内包产生的热封包装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⑥污水处理恶臭:污水处理设施为密闭结构,顶部检修口加盖,抑制恶臭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东、北、南、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合理处置;废油脂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脱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全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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