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受托处置霸****公司等11户债权。现将拟处置各债权予以公告。关于拟处置各债权的具体情况,请投资人登陆中信金融资产网站查询(https://www.****.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债权信息如下:
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 | 地区 | 债权本金余额 | 利息、罚息、费用等 | 债权合计 | 抵押物情况 | 保证人 |
| 1 | 霸****公司 | ** | 8,600.00 | 2,862.47 | 11,462.47 | 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工业土地及房产。抵押物1:**市信安镇爱国街的7976平方米工业土地及20865.6平方米工业房产; 抵押物2:**市信安镇津保**侧的10769平方米工业土地及2019.94平方米工业房产。 | ****公司、陈跟生、杨志雄、杨志伟、李宝军、杨洪奎、费丽薇、李雪、李书剑、王国良、李宝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2 | ****商贸有限公司 | ** | 1,955.97 | 3,756.37 | 5,712.34 | 抵押物为第三人**宏****公司名下,位于****县柴镇**大街北侧宏升庄园综合楼13634.86平方米商业房产。 | 王海兵、常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3 | **市****公司 | ** | 14,600.00 | 11,581.48 | 26,181.48 | 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市**县5宗工业土地使用权共计248860平方米及地下70806.72平方米在建工程。 | ****商贸有限公司、陈万海、张红军、陈万东、孙玉红、高连志、李英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4 | 邯****公司 | ** | 6,499.53 | 7,411.04 | 13,910.57 | 抵押物-****陵园路66号楼第二至四层房产,面积共计4565.99平方米 | ****公司、杜志英、张海军、张海强、王金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5 | ******公司 | ** | 4,099.96 | 4,296.10 | 8,396.06 | 抵押物-**县**村北、工业园区1号路西侧的工业地两宗及地上房产,面积分别为土地使用权29617.21平方米,房产共计16665平方米厂房;土地使用权33002.43平方米,14659.08平方米厂房 | 无 |
| 6 | 邯****公司 | ** | 1,099.47 | 1,310.11 | 2,409.58 | 抵押物-**区百花大街156号,商业房产784.68平方米。 | 康吉印、王玉芳,巩晓鹏、王瑞清,刘建宾、陈美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7 | ******公司 | ** | 2,396.66 | 2,293.04 | 4,689.70 | 抵押物-**建设路东段**1栋1-10号商业用房,10套房产总面积为6010.52平方米。 | 李群涛、唐杰燕、吴新、申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8 | ****公司 | ** | 2,500.00 | 16.76 | 2,516.76 | 抵押物1-**正港**,南吴路西19335.30平方米综合用地;抵押物2-**中大街西侧18496.66 m2房产 | |
| 9 | 沧****公司 | ** | 2,794.19 | 2,028.88 | 4,823.07 | 抵押物1-陈玉洪名下的房地产同聚祥营业楼,建筑面积5332.72平方米,占地面积共1333.4平方米;抵押物2-**市****公司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482.78平方米,占地面积共508.2平方米.抵押物3-**市同聚祥成****公司名下房地产,位于104****商贸城五处押品房产面积共计1423.49平方米,占地487.88平方米。 | 陈玉洪、陈金香、陈金峰、端木永红、陈玉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10 | ****商贸****公司 | ** | 2,929.05 | 2,762.50 | 5,691.55 | 抵押物1-**同聚祥成****公司所属房地产,位于****东路,占地面积共1511.05平方米,建筑面积5930.41平方米(为营业楼);抵押物2-**市同聚祥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省****东路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768.78平方米,建筑面积2143.23平方米 | 陈玉洪、陈金香、陈玉哲、端木永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11 | ******公司 | ** | 2,885.56 | 1,740.93 | 4,626.49 | 司进强名下位于**104国道东侧的3200.00㎡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青房权证清州镇字第30415号、30416号、30417号、30418号共计11669.47㎡房产 | 司进强、朱秀娟、张忠才、李耀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债权本息为截至基准日金额,借款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的利息、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其他相关合同及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4.最终转让债权资产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投资人信誉良好,一次性整包、分包或单户处置,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投资人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7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请投资人登陆中信金融资产网站查询(www.****.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投资人如需了解资产详细情况请与孟先生、王先生联系,电话:0311-****1787、171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王经理,0311-****1755。 联系地址:******路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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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