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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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市**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6日 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项目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招标人的经营实收分成比例最低要求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1-1

**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项目

第一年不少于600万元,第二年不少于400万元

项目开始运营之日起8年,建设期6个月

第1-2年招标人的经营实收分成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5%

500000

第3-4年招标人的经营实收分成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0%

第5-8年招标人的经营实收分成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5%

****停车场招标人经营实收分成比例最低不得低于8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服务的单位,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4.投标人须承诺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节能、CCC等),须满足国家强制认证(节能、CCC等),并且中标后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照《****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公司****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名。任何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2家(含2家)以上的投标活动。

9.2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9.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允许投标人以任意一方的商务条件参与商务部分各项评分,单项商务部分评分仅能提供一方的材料参与评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任意一方完整参与商务部分各单项评分。

9.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9.5联合体应连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

9.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联合体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

9.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市**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可直接到****获取公开招标文件;(2)邮件获取: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 10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2月6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中心三楼31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鼓屏支行

账号:1300 3101 0400 15896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及招标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账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鲤南镇仙妃路517号(环卫综合场)

联系方式:苏丹婷,181****8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刘滢、陈怡、肖榕,0591-****8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滢、陈怡、肖榕

电 话:0591-****8256

****

2026年1月16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6
招标公告
仙游县“数字城市”智慧停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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