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辆23座电瓶车蓄电池更换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54辆23座电瓶车蓄电池更换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次计划对54辆23座观光电瓶车的蓄电池进行更换。蓄电池型号为3DG-250,每车需更换24块蓄电池,共计需更换蓄电池1296块。本次采购供应商需对替换下来的旧蓄电池须进行合规抵价回收。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详见磋商文件 | **** | **省**市**区马寨镇工业路26号 | ****28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
| 1 | 54辆23座电瓶车蓄电池更换采购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 符合GB/T32620-2016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黎小敏、韩歌、朱亚楠。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收费标准×65%计取,低于5000元的按5000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10059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龙****中心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79-****2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建设大厦东塔13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7****030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7****0308
4、监督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集团****监察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