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9 15:46
****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重新对**市鹤问湖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利用工程立项的报告》(九城管字〔2025〕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5年市本级项目计划》(九项办字〔2025〕4号)有关要求,前期我委对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处理厂提标及尾水再生利用项目立项的报告》(九城管字〔2025〕14号)已进行立项批复。现为争取中央水利补助资金,减轻市财政资金压力,该项目进行重新包装,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内容、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等均有调整。经研究,同意重新对该项目立项,原立项批复文件《关于****处理厂提标及尾水再生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九发改生态字〔2025〕100号)自本批复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赋码:**市鹤问湖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
项目责任单位:****管理局
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址:**经开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鹤问湖水质净化厂建设规模为7万吨/天,水质标准执行地表准四类水标准,其中TN≤10mg/L,TP≤0.1mg/L;主要处理构筑物为进水闸门井、进水泵房及反硝化生物滤池、高速气浮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及回用水泵房、人工湿地;配套建筑物为综合楼、变配电间、加药间等。结合周边区域城市杂用****广场清扫、公园绿地浇灌、公厕冲洗、洗车等),沿九瑞大道及护华路敷设再生水管道,采用聚乙烯PE100塑料管,管径DN300,管长约3.8 km,沿线设置3个取水点,分别为赛城湖公园、****管委会、护池河公园,近期供水规模约为0.7万吨/天。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出资和上级补助资金。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标准要求,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本批复有效期1年。
此复。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