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30032号 ) ****油田****油厂4608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075 | |
| 9,351,500.00 元 | ||
| 2026-01-16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1-30 | |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废旧物资 | |
| 转让标****油田****油厂4608项废旧物资,详见《资产明细表》(附件),《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整体以预估重量约4319.33吨进行检斤称重交割,预估重量仅供参考。标的存放于**省**市**县侯市作业区侯市料库、**省**市**县张渠作业区巡护队后院、**省**市**县坪桥作业区坪桥作业区料库、**省**市**县高桥作业区贺一注库房等作业区内,标的均为报废的废旧物资,无再修复利用价值。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 ||
| 1.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全面了解后方可参与受让,标的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一并提交。 2.意向受让方应于2026年1月27日17:00前提交现场踏勘申请(链接:https://www.****.top/vm/wqwZMTv.aspx#),过时不再受理。现场踏勘通知将提前2个日历日以邮件形式告知,请确保填写邮箱正确,并注意及时查收邮件。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允许参与本项目,对其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具体踏勘时间由踏勘组织方根据踏勘申请情况及转让方安排另行通知。 | ||
| 11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华亚****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集团有限公司 |
| 2026-01-05 | 评估基准日2025-09-30 |
| 8,275,600.00元 | 评估总资产元 |
| 元 | 净资产元 |
| 计量单位 | |||
| 数量 |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1.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2.本项目交易方式为拍卖,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自行使用在****申请受让登记的手机号,登录拍拍在线平台(www.****.cn)产权交易机构项目竞拍登录入口,获取验证码,完成竞买登记手续开始报价。 3.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查全面了解后方可参与受让,标的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现场踏勘确认书》(附件)一并提交。 4.意向受让方应于2026年1月27日17:00前提交现场踏勘申请(链接:https://www.****.top/vm/wqMT5IS.aspx#),过时不再受理。现场踏勘通知将提前2个日历日以邮件形式告知,请确保填写邮箱正确,并注意及时查收邮件。未参加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允许参与本项目,对其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具体踏勘时间由踏勘组织方根据踏勘申请情况及转让方安排另行通知。 5.标的整体以预估重量约4319.33吨进行检斤称重交割,若实际交割吨数超出4319.33吨,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前、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超出部分的交易价款,超出部分的交易价款按照成交单价(成交价/4319.33)乘以实际超出吨数计算。受让方不得以已达到预估重量为由拒绝标的资产的后续交割,否则,视为受让方单方面违约,转让方有权视情况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检斤称重的过程须在转让方监督下完成,检斤称重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检斤称重的结果须经转让方认可并签字确认,检斤称重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检斤称重过程中不得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欺瞒欺诈等行为,否则将视为受让方违约,将给与相应扣罚。受让方将标的资产首次运离转让方厂门,即表示对转让标的情况及资产交易合同条款的全部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转让方将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7.本项目转让标的若涉及危废回收要求,受让方须按照相关要求由具有危废回收资质的回收单位完成回收,不得随意拆除或丢弃。 8.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交易价款的10%(四舍五入后取整至万元),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标的资产交割前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指**算账户,方可进行清运。 |
||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通过线上上传方式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可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五楼****窗口咨询);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4)本项目报价采取拍卖的方式,通过向****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确认获得报名资格,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方可参与后续拍卖活动;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自行使用在****申请受让登记的手机号,登录拍拍在线平台(www.****.cn)产权交易机构项目竞拍登录入口,获取验证码,完成竞买登记手续开始报价。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报名须知》约定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归转让方。 (3)同意本项目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确认拍卖底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4)同意本项目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5)同意本项目在获得****确认报名资格后,各方在拍卖阶段均未报价并获得有效报价的、未按要求办理确认成交后的合同签订、款项交纳或放弃受让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6)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且完成转让方资格准入手续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且标的资产交割前将交易价款10%(四舍五入后取整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交纳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7)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同意在****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持《****交易凭证》、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工作,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场地清理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资产交割工作应按照转让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开展,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须由具备拆除、装卸、运输资质或委托有拆除、装卸、运输资质的单位施工。资产移交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9)同意受让方须按《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资产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清运标的资产的,每逾期1个日历日,转让方有权按照交易价款的5‰/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未交割的标的资产,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违反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给转让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0)同意标的资产整体以预估重量约4283.09吨进行检斤称重交割,若实际交割吨数超出4283.09吨,受让方须在资产交割前、在收到转让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超出部分的交易价款,超出部分的交易价款按照成交单价(成交价/4283.09)乘以实际超出吨数计算。受让方不得以已达到预估重量为由拒绝标的资产的后续交割,否则,视为受让方单方面违约,转让方有权视情况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1)同意本项目检斤称重的过程须在转让方监督下完成,检斤称重地点由转让方指定,检斤称重的结果须经转让方认可并签字确认,检斤称重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检斤称重过程中不得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数据、欺瞒欺诈等行为,否则将视为受让方违约,将给与相应扣罚。受让方将标的资产首次运离转让方厂门,即表示对转让标的情况及资产交易合同条款的全部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转让方将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12)同意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含有固体废物或者沾染危险废物等情况时,须对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等行为,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13)同意在标的资产清运结束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转让方验收后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14)承诺具备标的资产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受让方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15)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6、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 徐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0411-****1243、139****3988 | |
| 拍卖 | ||
| 本项目交易方式采取拍卖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标书代写
|
||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2,800,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③在获得****确认报名资格后,各意向受让方在拍卖阶段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公告、相关交易文件、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一次性支付 | ||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不涉及 | ||
| **** | ||
| 916********5936745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省**市**区河庄坪镇 | 经营规模小型 | |
| 其他 |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鞠洪文 | |
| 采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金融分类||
| 其他类型 | ||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0411-****0566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