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批次试验室劳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保障****日常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现需要委托劳务**单位协助完成试验检测工作,本项目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资金来源为工程计量,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试验室劳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省内承担建设项目的试验室劳务**,其中XZ1、XZ2标为在建项目,XZ3、XZ4标段为养护项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2026年第一批次试验室劳务**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能完成试验室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车辆等并承担试验室建设工作,提供劳务**及辅助服务。
2.3标段划分
本次试验室劳务**招标共划分为 XZ1、XZ2、XZ3、XZ4 4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XZ1标段:施工期7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XZ2标段:施工期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XZ3标段: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XZ4标段:施工期2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XZ1、XZ2、XZ3、XZ4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乙级),且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参与投标的外部**方,****集团**方**库,****集团**方**库待终审状态,处于“待终审中”状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平台显示的其当前申请状态的清晰截图作为依据。
注:①在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要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书持续整个服务期有效,确保投标人检测机构能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否则,招标人可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或立即解除与中标单位的合同。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的费用、受上级单位及第三方处罚、停工损失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3.1.2业绩要求:
(1)XZ1、XZ2标段:
近 5 年(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试验室项目。
注:①以上项目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2)XZ3、XZ4标段:
近 5 年(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公路试验室项目。
注:①以上项目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3.1.3信誉要求:
(1)投****运输厅网站公布的**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
(2)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4)在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注:投标人在**省重点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3.1.4主要人员要求:
XZ1、XZ2、XZ3、XZ4标段:
(1)项目负责人:1人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检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③提供截止投标月的上月或上上月其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财务要求:
XZ1、XZ2、XZ3、XZ4标段: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无亏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同时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
3.4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 月 17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1月 21日23时59分(**时间),****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釆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釆平台”)(http://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2026年第一批次试验室劳务**采购项目第 标段招标文件费 (可简写):招标文件售价为XZ1、XZ2为标段2000 元/份,XZ3、XZ4为标段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投标人应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5.5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己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 踏勘现场及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预备会议。投标人需自行安排进行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 27 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标书代写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和“蜀道集采平台”的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保证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4 招标人定于2026年 1 月 27 日9时00分于**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投标人通过“蜀道集采平台”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 万元整(¥ 3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6年 1 月 26 日 12 时 00 分前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2026年第一批次试验室劳务**采购项目第 标段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同时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9.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0.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148-18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路一段366号蜀道云**12号楼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182****0978
****
2026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