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河出陕界断面上游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涉及**县2个镇4个行政村,牛头店镇国庆村、**村及**镇竹节溪村、白坪村。本工程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河流域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改善水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需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县**河出陕界断面上游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牛头店镇国庆村、**村及**镇竹节溪村、白坪村;
主要建设内容:
①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在**河流域牛头店镇**生态缓冲带总计1448.80m,面积10881.01m2,其中陆域缓冲区生态护岸工程面积6587.01m2,水位变幅区植物带构建工程面积4294.00m2。
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水量40m3/d;共计**污水**化利用设施2座,合计设计处理水量40m3/d;其中设计水量20m3/d的污水**化利用设施2座;敷设污水收集管网污水管网工程10879.05米及配套附属构筑物。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周仁胜
联系电话:133****686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市****公司
联系地址:**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联系方式:0915-****006
联系人:乐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通过如下链接获取,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com/s/10QIYvXnXHRKJca8HqdjRlg提取码: uejp。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应注意环境问题等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反映,书面或电话告知,也可到建设单位当面提出意见。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