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长治市上党区)工程供热一级热网穿越浊漳南源项目洪水影响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
山西-长治-上党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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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799号
****关于**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市**区)工程供热一级热网穿越浊漳南源项目洪水影响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上****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进行审查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文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市**区)工程供热一级热网穿越浊漳南源项目洪水影响分析报告》)以及专家组出具的《**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市**区)工程供热一级热网穿越浊漳

南源项目洪水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对该工程涉浊漳南源洪水影响分析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水文条例》

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修改后报批的《影响分析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次审查的《影响分析报告》和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工程运行期间要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意见后,及时将该工程洪水影响分析报告报送相关市级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局、****水利局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同时将工程建设有关竣工资料****机关。

四、本次审查仅为河道洪水影响分析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它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本工程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六、工程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附件:**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市**区)工程供热一级热网穿越浊漳南源项目洪水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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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市**区)工程供热一级热网穿越浊漳南源项目洪水影响

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5年9月25日,****组织专家在**召开《**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市**区)工程供热一级热网穿越浊漳南源项目洪水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会。参****水利局、****水利局、**市上****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碧蓝水利****公司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市**区)工程位于**市**区。**市****科学技术局以长上发改审字〔2023〕63号文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代码为****;以长上发改审字〔2023〕74号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敷设一级热网总里程为113.5km;2、配套建设**区第一热源厂集中补水站工程、八义镇隔压站工程;3、******中心一座;4、西火镇**1×70MW循环流化床高温热水锅炉房及配套设施辅助用房、封闭煤仓、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及综合管网工程等;5、完善**区第一热源厂扩建工程2×150t/h循环流化床****配套厂区工程;6、多能互补工程(空气源热泵+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

二、本次评价对象为供热一级热网工程,在浊漳南源治导线桩号K45+570处穿越河道,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定向钻穿越入土点到出土点水平长度688.29m。工程与河道管理范围左岸交点坐标为X=****0512.3200,Y=****564.701,右岸交点坐标为X=****0801.4913,Y=****479.5010,位于河道管理范围线内的工程长度为303.3m。

三、涉河工程等别为Ⅳ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所涉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有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20年一遇洪峰流量965m3/s。

五、基本同意对水利规划实施、河势稳定综合评价、河道行洪、水工程安全影响评价结论。

六、基本同意防汛抢险、施工期影响评价内容。

七、基本同意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方案。

八、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九、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期间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损毁堤防予以恢复,确保行洪安全。

十、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2025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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