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县年产8.5万吨新材料铸造零部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15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
**圣****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县年产8.5万吨新材料铸造零部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代码:****,位于**市**县东融产业园**组团,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41′14.615″,北纬23°33′20.031″。2023年9月11日取得****批准的《****关于**县年产6万吨新材料铸造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环审〔2023〕167号),原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条V法铸造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配备2台7t/h冲天炉,核准年产5万吨配重类铸件;二期建设1条垂直铸造生产线和1条精密模具生产线,垂直铸造生产线年产1万吨小型铸铁件,精密模具生产线年产15000台套模具。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自主验收,二期未建设。本次改扩建将原有项目二期工程的垂直铸造生产线原料由生铁、废钢和铁合金调整为仅使用生铁,生产工艺及产能与原环评及批复一致;同时将一期工程中现有1台7t/h熔炼炉改为1台15t/h冲天炉,并增加原辅材料使用量,将配重类铸件产量由5万吨/年提高至7.5万吨/年。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8.5万吨新材料铸造零部件,铸件经机加工后年产20000台套模具。
该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5.6%。
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冲天炉废气、V法铸造生产线废气、中频炉废气、垂直铸造生产线废气、清理废气、焊接烟尘及涂装废气。15t/h冲天炉废气经高效集气罩和炉顶集气装置两次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1排放;7t/h冲天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中频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V法铸造生产线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垂直铸造生产线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5排放;清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6排放;喷涂废气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7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表面处理”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回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均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风机等运行时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加装消音器、隔声罩等装置,采用基础减振、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同时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炉渣及废砂分类收集后分别外售水泥****建材厂综合利用;废塑料、废包装物和除尘灰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金属收集后返回冲天炉使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漆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容器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暂存在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避免二次污染。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和固废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有关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清运。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正常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