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
关于****
4台车辆公开拍卖公告
****(以下简称“賨睿公司”)拟将4台自有车辆委托****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拍卖,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公共**交易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邀请符合要求的意向竞拍人参加竞拍。
一、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拍保证金、现场电子竞价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
二、意向竞拍人应具备的条件
1. 竞拍方可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2. 自然人竞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竞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的需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有效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代表参与的,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3. 意向竞拍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拍卖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2月2日9:00-9:30(**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料递交要求
已在**公共**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的意向竞拍人,须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将相关资料现场提交至****服务中心竞价室。申请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所有资料需加盖鲜章,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
(三)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一.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
1、拍卖申请书(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有效证照;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委托他人代为竞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
6、拍卖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
1、拍卖申请书(见附件一);
2、竞拍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4、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
5、拍卖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资格审查结果
意向竞拍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竞拍资格:
1. 逾期未在网上提交拍卖申请的;
2. 未按要求交纳竞拍保证金的;
3.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现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的。
4.经审查合格的意向竞拍人,方可参与本次竞拍。
四、拍卖标的及相关信息
本次拍卖标的为4台二手车辆,不含车辆号牌指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参考价、基本信息如下:
|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型号 |
车辆登记 |
里程数 |
拍卖参考价 |
竞拍保证金 |
| 1 |
川S05X17 |
大众(帕沙特) |
2020.8.31 |
11.55 |
7.5 |
3750 |
| 2 |
川S16J23 |
大众(帕沙特) |
2020.8.31 |
17.4 |
7.2 |
3600 |
| 3 |
川S70X23 |
大众(帕沙特) |
2020.8.31 |
16.8 |
7.3 |
3650 |
| 4 |
川S2Y763 |
尼桑牌ZN6494HBG4 |
2011.****.12 |
12.03 |
0.7 |
350 |
特别提示
1.意向竞拍人应在拍卖前自行查验标的车辆现状,拍卖方提供标的展示安排(详见本公告第七条),竞买人现场查验或通过其他方式了解标的后,视为已完全知晓并接受标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
2. 拍卖标的详细车况、维保记录等可联系出租方查询,竞拍人参与竞价即表明认可标的现状及参考价,不得在成交后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拒绝接收或拒付价款。
五、电子竞价规则
1. 本次竞拍设有中标底价,意向竞拍人需在拍卖参考价基础上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2. 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和延时竞价阶段: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自由竞价截止前5分钟内有新报价的,系统自动**竞价时间5分钟,循环至5分钟内无新报价为止 。
3. 最终报价最高且不低于中标底价的意向竞拍人成交,当场宣布成交结果,并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见附件三)。
4. 若单个标的全部竞价均低于中标底价,该标的本次竞拍流标。
六、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 交易双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出售合同》。
2. 成交价款按“先交钱,后使用”原则,竞拍方需在《车辆出售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至拍卖方指定账户。
3.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款总额的5%缴纳:中标人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在签订《车辆出售合同》当日补足;无违约责任的,履约保证金在车辆过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 未按规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或补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标的展示安排
1. 展示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30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2. 展示地点:****指定场地(地址:****停车场)。
3. 查看标的需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预约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151****6617。
八、公告期限、报名及竞价相关时间
1. 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30日17:00止(共10个工作日,符合动产拍卖公告期限要求) 。
2.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30日17:00止。
3. 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7:00(以**公共**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4. 电子竞价时间:2026年2月2日9:30开始(具体时长以竞价系统为准)。
5. 电子竞价地点:****服务中心竞价室(地址:****服务中心(小溪路宏溪苑3楼) )。
保证金缴纳说明
竞拍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
1、银行开户行:****银行**支行、****银行**支行、****银行**支行(三选一);
2、户名:达****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3、账号:**市公共**交易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成功后获取)。
保证金处置规则
1. 竞拍未成功的,竞拍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
2. 竞拍成功的,竞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三款执行。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拍的;
(2)互相串通恶意压价或扰乱竞价秩序的;
(3)不认可本次拍卖中标底价的;
(4)成交后未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车辆出售合同》的;
(5)意向竞拍人与实际竞拍人不一致的;
(6)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现场竞价的;
(7)其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违约行为。
九、其他事项
1. 意向竞拍人在网上报名前,须登录**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s://www.****.cn/qxweb/)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完成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流程,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818-****650。
2. 车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含税费、工本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交付前的违章罚款、年审等事宜由拍卖方负责处理完毕 。
3. 买受人应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环保标准等规定,因转入地车管部门不予接收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方不做落户承诺 。
4. 车辆交付后(以买受人实际接车为准)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安全事故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服务中心与****协商解释。
十、联系方式
1. 拍卖方(标的咨询):****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1****6617
2. 交易机构(报名及竞价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18-****650
附件
1. 拍卖申请书
2. 授权委托
3. 成交确认书
****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6日
附件一:
拍卖申请书
****、****服务中心:
经认真阅读《****4台车辆公开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并对标的车辆实地察看(或已通过其他方式充分了解)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登录****服务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等相关流程,愿意按拍卖公告规定,交纳下述标的资产的竞拍保证金¥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现我**式申请参加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______时______分(**时间)在****服务中心竞价室举行的公开拍卖电子竞价会。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电子竞价会场纪律,完全履行拍卖公告所载意向竞拍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拍卖中及电子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竞拍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声明:(意向竞拍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4台车辆公开拍卖”项目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相关的电子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车辆出售合同》及执行协议等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意向竞拍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三:
拍卖成交确认书
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服务中心举办的****4台车辆公开拍卖活动中, (竞拍人名称/姓名)竞得下述标的,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1. 标的编号:
车牌号: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码:
成交价款: 元(大写: )
2. 交易双方应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出售合同》。竞拍方须在《车辆出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方在收到全额成交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交付车辆。
3. 不按期签订《车辆出售合同》或缴纳成交价款的,视为竞拍人放弃竞得资格,所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拍卖方、竞拍方各执一份,****服务中心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确认。
拍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竞拍人(签章/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