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的函》及《****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 ****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概况
****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位于**市**区百育镇四那村绿江屯,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7°0′15.91″,北纬23°42′10.48″,属**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一个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占地面积约9.191亩,总库容面积1000m2,其中仓库两间,建筑面积约800m2,层高8m,库容面积达到800m2,仓库旁边建设3间小型值班室,建筑面积约200m2。项目单元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共1个分区,总征占地面积0.6128hm2,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0.00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9月动工,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本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四、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6128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0,表土保护率达95%,渣土防护率达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6%,林草覆盖率达2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本项目开挖土石方量0.83万m3,回填土石方量0.83万m3,挖填土石方平衡,不设置弃渣场。
(六)根据《****物价局****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7]37号)规定:对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地面积计征,征收标准按1.10元/m2计列,本项目占用地面积6128.00m2,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740.80元。
五、依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规定,项目业主****总局****税务局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审批。
八、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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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