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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007422U | 建设单位法人:何宇 |
| 杨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镇精化东路66号 |
| 化学原料药技改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06.064722 纬度: 30.633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06 |
| 南市环审〔2025〕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007422U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 10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007422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800858Q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环保科技有限公 |
| ****0100MA6C7LFA1Y | 竣工时间:2025-08-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shengming-detail-540030.htm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原料药60.08吨,1车间右佐匹克隆年产能4.968t,2车间阿立哌唑年产能21.6t、利非司特年产能1.512t、氢溴酸伏硫西汀年产能3.6t,3车间布瑞哌唑年产能1.2t、盐酸文拉法辛年产能7.2t,枸橼酸莫沙必利年产能2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原料药57.753吨,生产车间1设置1条右佐匹克隆4.968t/a生产线;生产车间2设置1条阿立哌唑21.6t/a生产线和1条氢溴酸伏硫西汀1.2t/a、利非司特1.26t/a、KH607品种0.325t/a共线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车间3设置1条枸缘酸莫沙必利20t/a生产线,1条盐酸文拉法辛7.2t/a、布瑞哌唑1.2t/a共线生产的生产线 |
| 产品方案发生调整,原料药总产能减少2.327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经外购起始化学原料或医药中间体发生化学反应依次生成医药中间体、粗品、成品,反应后经萃取、过滤、析晶离心或干燥等除杂工序,最终经精制工序得到成品,化学反应均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经外购起始化学原料或医药中间体发生化学反应依次生成医药中间体、粗品、成品,反应后经萃取、过滤、析晶离心或干燥等除杂工序,最终经精制工序得到成品,化学反应均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环评要求:①工艺废气 生产车间工艺有机废气包括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含氢气有机废气和一般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装置均为全密闭系统,工艺有机废气主要来自反应釜、精制罐、离心机、真空泵等的排空废气,主要成分为有机溶剂废气等。 A.项目车间1生产右佐匹克隆(KH701) 右佐匹克隆(KH701)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含氢气有机废气G6-8、G6-9由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G6-12~G6-15、G6-26、G6-27由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一般有机废气G6-1~G6-7、G6-10、G6-11、G6-16~G6-25、G6-28~G6-32由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尾气最终汇入1根32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6-33经废气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8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B.项目生产车间2生产阿立哌唑(KH716)、氢溴酸伏硫西汀(KH719)、利非司特(KH732) B.1阿立哌唑(KH716)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一般有机废气G7-1~G7-25经废气管道收集后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7-26由废气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28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B.2氢溴酸伏硫西汀(KH719)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一般有机废气G3-1~G3-17经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3-18经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8m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B.3利非司特(KH732)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酰氯制备废气G1-11先通入碱液吸收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含二氯甲烷废气G1-7~G1-15混合,一起送3车间“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汇入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其余一般有机废气G1-1~G1-6、G1-6~G1-25经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3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C项目生产车间3生产枸缘酸莫沙必利(KH702)、盐酸文拉法辛(KH703)、布瑞哌唑(KH724) C.1枸缘酸莫沙必利(KH702)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G4-4~G4-10经废气总管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一般有机废气G4-1~G4-9、G4-10~G4-18由废气总管收集后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处理后尾气汇入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4-19经管道收集送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含尘废气。 C.2盐酸文拉法辛(KH703)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含氢气有机废气G5-1、G5-2由经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一般有机废气G5-3~G5-6、G5-8~G5-19经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G5-7经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处理后尾气汇入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5-20经废气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由1根25m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 C.2布瑞哌唑(KH724)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一般有机废气G2-1~G1-26经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2-27经管道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5m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 ②储罐废气 储罐区所有有机溶剂贮罐罐顶设置氮封,呼吸阀泄压废气经密闭连通管输入生产车间3废气处理装置,由“碱洗+酸洗+水洗+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 ③危废暂存间废气 项目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送“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17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厂废水站废气加盖收集,经“碱洗+生物滤池+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20mDA009排气筒达标排放。 ⑤检测楼废气 检测楼废气经换风系统收集送“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DA016达标排放。 批复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含二氯甲烷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除雾+树脂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达标;含氢气有机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简达标排放:一般有机废气经“酸洗+碱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 排气简排放。储罐区所有有机溶剂贮罐顶设置氮封,呼吸阀泄压废气经密闭连通管输入生产车间3废气处理装置,经“酸洗+碱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7m排气筒排放。检测楼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固体原料称量逸散废气、产品粉碎包装废气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 废水环评要求: 项目废水根据“清污分流、分类治理”的原则;采用“厂区预处理+****处理厂处理”方案。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园区污****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江。因此,本****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会对纳污水体水质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批复要求:原料药1、2、3 生产车间的酸碱废水、高浓高盐工艺废水和一般高浓度废水先经蒸发器浓缩,浓缩液作为危废处理蒸出液进入蒸发冷凝收集池,****处理站****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地下水环评要求:现有厂区已按照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进行了分区防渗。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依托厂区已设置的防渗措施。 批复要求: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安全。重点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为<10-10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为≤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噪声 环评要求: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风机、压缩机、离心机、冷却塔等。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源有针对性地采取降噪、隔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实现厂界达标,可保证项目噪声影响满足相关要求。 批复要求: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评要求: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要求,配备有危险废物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区、分类存放,采取防雨、防渗和防流失等处置措施,保证危险废物厂内临时堆存处置的安全性。 批复要求: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转运危险废物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工艺废气 生产车间工艺有机废气包括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含氢气有机废气和一般有机废气,项目生产装置均为全密闭系统,工艺有机废气主要来自反应釜、精制罐、离心机、真空泵等的排空废气,主要成分为有机溶剂废气等。 A.项目车间1生产右佐匹克隆(KH701) 右佐匹克隆(KH701)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含氢气有机废气G6-8、G6-9由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G6-12~G6-15、G6-26、G6-27由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一般有机废气G6-1~G6-7、G6-10、G6-11、G6-16~G6-25、G6-28~G6-32由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尾气最终汇入1根32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6-33经废气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8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B.项目生产车间2生产阿立哌唑(KH716)、氢溴酸伏硫西汀(KH719)、利非司特(KH732)和KH607。 B.1阿立哌唑(KH716)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一般有机废气G7-1~G7-25经废气管道收集后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7-26由废气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28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B.2氢溴酸伏硫西汀(KH719)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一般有机废气G3-1~G3-17经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3-18经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8m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B.3利非司特(KH732)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酰氯制备废气G1-11先通入碱液吸收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含二氯甲烷废气G1-7~G1-15混合,一起送3车间“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汇入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其余一般有机废气G1-1~G1-6、G1-6~G1-25经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3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B.4 KH607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一般有机废气G8-1~G8-15经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3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8-16经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8m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C项目生产车间3生产枸缘酸莫沙必利(KH702)、盐酸文拉法辛(KH703) C.1枸缘酸莫沙必利(KH702)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G4-4~G4-10经废气总管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一般有机废气G4-1~G4-9、G4-10~G4-18由废气总管收集后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处理后尾气汇入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4-19经管道收集送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含尘废气。 C.2盐酸文拉法辛(KH703)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含氢气有机废气G5-1、G5-2由经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一般有机废气G5-3~G5-6、G5-8~G5-19经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G5-7经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处理后尾气汇入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含尘废气G5-20经废气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由1根25m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 ②储罐废气 储罐区所有有机溶剂贮罐罐顶设置氮封,呼吸阀泄压废气经密闭连通管输入生产车间3废气处理装置,由“碱洗+酸洗+水洗+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 ③危废暂存间废气 项目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送“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17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厂废水站废气加盖收集,经“碱洗+生物滤池+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20mDA009排气筒达标排放。 ⑤检测楼废气 检测楼废气经换风系统收集送“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DA016达标排放。 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能力为300m3/d****处理站,废水处理方案如下:1)高浓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包括生产车间的酸性废水、碱性废水、高盐废水等,送厂废水站分类暂存,经检测盐浓度高于4%的高盐高浓废水,送刮膜蒸发器蒸发浓缩,在100~130℃条件下蒸发,收集冷凝液为污冷水。釜底液为含高沸点有机杂质的废盐,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污冷水收集于蒸发冷凝调节池,与经检测盐浓度不高于4%的其他高浓废水,以及质检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含车间)、设备洗涤废水、真空系统补水排水等,混合后送至预处理调节池,再送综合调节池与低浓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调节检测,如综合调节池COD大于12000mg/L,或含有二氯甲烷等有毒难生物降解成分,则蒸发冷凝调节池内高COD废水先经“多维电解→臭氧氧化→絮凝沉淀→高效泥水分离”处理后再送至预处理调节池、最后至综合调节池。2)低浓废水和生活污水:包括生活废水、循环排污水、初期雨水、纯化水站浓水和反冲洗废水、空压站产水、多余的蒸汽冷凝水,在综合调节池与蒸发冷凝收集池废水混合后,经厂废水站“UASB→二级A/O”处理。 项目废水****园区污水纳管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 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 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生产车间、废水处理站、综合库房、甲类库房、罐区及围堰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收集措施和污水管线等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土工膜(厚度2mm)+抗渗混凝土(厚度150mm),抗渗等级不小于P8,土工膜选用HDPE膜,总防渗系数≤1.0×10-10cm/s;装卸场地、公用工程楼(包含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纯化水站、冷冻机房、机修间等)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P6,厚度150mm,总防渗系数≤1.0×10-7cm/s;其他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上游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下游设置2个地下水监控井。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风机、压缩机、离心机、冷却塔等,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采用隔声、消声措施等,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滤渣、滤液、釜残、冷凝液、除尘灰,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现有48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公司等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险防控 环评要求:①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等;厂区设置双回路电源及备用电源,以保证正常生产和事故应急。安装消防管道设施、消防灭火设施、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等,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正压式防毒面具等。采用无泄漏的密封泵(屏蔽电泵或磁力泵);项目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制定有效、可行的监控制度,落实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紧急停车。 ②各生产车间、仓库等周围设置导流沟,罐区内各贮罐设围堰,其中罐组一(甲类)设置总容积约1573m3的围堰,罐组二(丙类及以下)设置总容积约309m3的围堰,导流沟和罐区围堰与厂区事故池连通且设有切换阀门。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收集井。依托厂区已建设的总有效容积为4800m3的事故水池(含已建的1座1734m3初期雨水池和1座3066m3事故应急池)。厂内雨、污管网出口必须设置闸门(闸门需定期保养),必须有通往事故池的管路(管径必须确保及时排泄短期内较大流量的事故废水)。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本池的所有连接口,将事故废水收集至事故水池中。同时企业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水池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保证其基本处于空池状态。必须确保任何异常状况下,事故废水只能导入厂内事故水池,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无害化处理前排出厂区。 ③生产车间、仓库、废水处理装置区、废水收集系统等处地面、地沟、管道等进行防渗、防腐,依托的危废暂存间分区设置,进行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内设置收集井。 ④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批复要求: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落实风险投资,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制定环境风险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制度和处置措施,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风险防控 ①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等;厂区设置双回路电源及备用电源,以保证正常生产和事故应急。安装消防管道设施、消防灭火设施、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等,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正压式防毒面具等。采用无泄漏的密封泵(屏蔽电泵或磁力泵);项目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制定有效、可行的监控制度,落实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紧急停车。 ②各生产车间、仓库等周围设置导流沟,罐区内各贮罐设围堰,其中罐组一(甲类)设置总容积约1573m3的围堰,罐组二(丙类及以下)设置总容积约309m3的围堰,导流沟和罐区围堰与厂区事故池连通且设有切换阀门。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收集井。依托厂区已建设的总有效容积为4800m3的事故水池(含已建的1座1734m3初期雨水池和1座3066m3事故应急池)。厂内雨、污管网出口必须设置闸门(闸门需定期保养),必须有通往事故池的管路(管径必须确保及时排泄短期内较大流量的事故废水)。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本池的所有连接口,将事故废水收集至事故水池中。同时企业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水池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保证其基本处于空池状态。必须确保任何异常状况下,事故废水只能导入厂内事故水池,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无害化处理前排出厂区。 ③生产车间、仓库、废水处理装置区、废水收集系统等处地面、地沟、管道等进行防渗、防腐,依托的危废暂存间分区设置,进行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内设置收集井。 ④修编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修订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11300-2025-005-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0.252 | 4.637 | 38.64 | 10.252 | 0 | 4.637 | -5.615 | |
| 0.138 | 0.03 | 3.48 | 0.138 | 0 | 0.03 | -0.1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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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05 | 0.67 | 1.89 | 0.405 | 0 | 0.67 | 0.265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值、《****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3202-2024)企业间接排放限值、参照《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直接排放标准 | 依托现有处理能力为300m3/d****处理站,废水处理方案如下:1)高浓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包括生产车间的酸性废水、碱性废水、高盐废水等,送厂废水站分类暂存,经检测盐浓度高于4%的高盐高浓废水,送刮膜蒸发器蒸发浓缩,在100~130℃条件下蒸发,收集冷凝液为污冷水。釜底液为含高沸点有机杂质的废盐,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污冷水收集于蒸发冷凝调节池,与经检测盐浓度不高于4%的其他高浓废水,以及质检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含车间)、设备洗涤废水、真空系统补水排水等,混合后送至预处理调节池,再送综合调节池与低浓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调节检测,如综合调节池COD大于12000mg/L,或含有二氯甲烷等有毒难生物降解成分,则蒸发冷凝调节池内高COD废水先经“多维电解→臭氧氧化→絮凝沉淀→高效泥水分离”处理后再送至预处理调节池、最后至综合调节池。2)低浓废水和生活污水:包括生活废水、循环排污水、初期雨水、纯化水站浓水和反冲洗废水、空压站产水、多余的蒸汽冷凝水,在综合调节池与蒸发冷凝收集池废水混合后,经厂废水站“UASB→二级A/O”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站排口pH、BOD5、COD、氨氮、总磷、总氮、SS、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甲苯、二甲苯、氯苯、苯胺类、TDS****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协议值,二氯甲烷满足《****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3202-2024)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急性毒性、总有机碳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排放标准限值。 |
| 1 | 车间1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VOCs、乙酸乙酯、二氯甲烷执行《**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右佐匹克隆(KH701)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含氢气有机废气G6-8、G6-9由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G6-12~G6-15、G6-26、G6-27由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一般有机废气G6-1~G6-7、G6-10、G6-11、G6-16~G6-25、G6-28~G6-32由废气管道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尾气最终汇入1根32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 车间1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的VOCs、乙酸乙酯、二氯甲烷监测结果均满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
| 2 | 车间1含尘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含尘废气G6-33经废气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8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 含尘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的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车间2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VOCs、乙酸乙酯、丙酮、丁酮执行《**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 一般有机废气G7-1~G7-25、G3-1~G3-17、G1-1~G1-6、G1-6~G1-25经废气管道收集后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3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 车间2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的VOCs、乙酸乙酯、丙酮、丁酮监测结果均满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甲醇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4 | 车间2含尘废气处理设施1 | 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含尘废气G7-26由废气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28m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 含尘废气排气筒(DA004)排放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 5 | 车间2含尘废气处理设施2 | 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含尘废气G3-18、G8-16经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8m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 含尘废气排气筒(DA005)排放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 6 | 车间3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VOCs、乙酸乙酯、异丙醇、甲醛、二氯甲烷执行《**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含氢气有机废气G5-1、G5-2,储罐区废气由经废气管道收集,酰氯制备废气G1-11先通入碱液吸收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含二氯甲烷废气G1-7~G1-15混合,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含二氯甲烷有机废气G4-4~G4-10、G5-7经废气总管收集,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树脂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一般有机废气G4-1~G4-9、G4-10~G4-18、G5-3~G5-6、G5-8~G5-19由废气总管收集后送“碱洗+酸洗+水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处理后尾气汇入1根29m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 | 车间3有机废气排气筒(DA006)排放的VOCs、乙酸乙酯、异丙醇、甲醛、二氯甲烷监测结果均满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氯化氢监测结果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7 | 车间3含尘废气处理设施1 | 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含尘废气G5-20经废气管道收集送“布袋除尘”处理,由1根25m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 | 含尘废气排气筒(DA007)排放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 8 | 车间3含尘废气处理设施2 | 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含尘废气G4-19经管道收集送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含尘废气 | 含尘废气排气筒(DA008)排放的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 9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VOCs执行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氨、硫化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厂废水站废气加盖收集,经“碱洗+生物滤池+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20mDA009排气筒达标排放 |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09)排放的VOCs监测结果满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氨、硫化氢监测结果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 10 | 危废贮存库废气处理设施 | VOCs、丁酮、乙酸乙酯、异丙醇、二氯甲烷执行《**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氯化氢、甲苯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危废贮存库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后送“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17m排气筒DA015达标排放 | 危废贮存库废气排气筒(DA015)排放的VOCs、丁酮、乙酸乙酯、异丙醇、二氯甲烷监测结果均满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氯化氢、甲苯监测结果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甲醇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 11 | 检测楼废气处理设施 | VOCs执行《**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氨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检测楼废气经换风系统收集送“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DA016达标排放 | 检测楼废气处理装置(DA016)排放的VOCs满足《**省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氨监测结果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采用隔声、消声措施等 | 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分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环评要求:现有厂区已按照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进行了分区防渗。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依托厂区已设置的防渗措施。 批复要求: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安全。重点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为<10-10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为≤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取“可视化”设计。 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生产车间、废水处理站、综合库房、甲类库房、罐区及围堰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收集措施和污水管线等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土工膜(厚度2mm)+抗渗混凝土(厚度150mm),抗渗等级不小于P8,土工膜选用HDPE膜,总防渗系数≤1.0×10-10cm/s;装卸场地、公用工程楼(包含循环水站、消防水站、纯化水站、冷冻机房、机修间等)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P6,厚度150mm,总防渗系数≤1.0×10-7cm/s;其他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上游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下游设置2个地下水监控井。 |
| 1 | 环评要求: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要求,配备有危险废物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分区、分类存放,采取防雨、防渗和防流失等处置措施,保证危险废物厂内临时堆存处置的安全性。 批复要求: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转运危险废物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滤渣、滤液、釜残、冷凝液、除尘灰,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现有48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公司等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1 | 环评要求:①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等;厂区设置双回路电源及备用电源,以保证正常生产和事故应急。安装消防管道设施、消防灭火设施、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等,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正压式防毒面具等。采用无泄漏的密封泵(屏蔽电泵或磁力泵);项目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制定有效、可行的监控制度,落实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紧急停车。 ②各生产车间、仓库等周围设置导流沟,罐区内各贮罐设围堰,其中罐组一(甲类)设置总容积约1573m3的围堰,罐组二(丙类及以下)设置总容积约309m3的围堰,导流沟和罐区围堰与厂区事故池连通且设有切换阀门。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收集井。依托厂区已建设的总有效容积为4800m3的事故水池(含已建的1座1734m3初期雨水池和1座3066m3事故应急池)。厂内雨、污管网出口必须设置闸门(闸门需定期保养),必须有通往事故池的管路(管径必须确保及时排泄短期内较大流量的事故废水)。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本池的所有连接口,将事故废水收集至事故水池中。同时企业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水池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保证其基本处于空池状态。必须确保任何异常状况下,事故废水只能导入厂内事故水池,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无害化处理前排出厂区。 ③生产车间、仓库、废水处理装置区、废水收集系统等处地面、地沟、管道等进行防渗、防腐,依托的危废暂存间分区设置,进行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内设置收集井。 ④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批复要求: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落实风险投资,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制定环境风险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制度和处置措施,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确保环境安全。 | ①在各生产车间、仓库等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联锁切断进料设施等;厂区设置双回路电源及备用电源,以保证正常生产和事故应急。安装消防管道设施、消防灭火设施、防护栏、安全警示标志等,配备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正压式防毒面具等。采用无泄漏的密封泵(屏蔽电泵或磁力泵);项目采用DCS自动控制系统,制定有效、可行的监控制度,落实专门的监控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紧急停车。 ②各生产车间、仓库等周围设置导流沟,罐区内各贮罐设围堰,其中罐组一(甲类)设置总容积约1573m3的围堰,罐组二(丙类及以下)设置总容积约309m3的围堰,导流沟和罐区围堰与厂区事故池连通且设有切换阀门。危废暂存间内设置收集井。依托厂区已建设的总有效容积为4800m3的事故水池(含已建的1座1734m3初期雨水池和1座3066m3事故应急池)。厂内雨、污管网出口必须设置闸门(闸门需定期保养),必须有通往事故池的管路(管径必须确保及时排泄短期内较大流量的事故废水)。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打开通向本池的所有连接口,将事故废水收集至事故水池中。同时企业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水池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出厂雨、污管道,以杜绝事故废水外流。保证其基本处于空池状态。必须确保任何异常状况下,事故废水只能导入厂内事故水池,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无害化处理前排出厂区。 ③生产车间、仓库、废水处理装置区、废水收集系统等处地面、地沟、管道等进行防渗、防腐,依托的危废暂存间分区设置,进行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内设置收集井。 ④修编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修订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环境局****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11300-2025-005-M)。 |
| 依托现有纯化水站、循环水站、消防水池、冷冻站、空压制氮站、检修中心、配电站、备用锅炉、综合仓库、甲类库房、储罐区、质检实验楼、办公大楼、控制楼、总更及EHS管理、后勤楼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纯化水站、循环水站、消防水池、冷冻站、空压制氮站、检修中心、配电站、备用锅炉、综合仓库、甲类库房、储罐区、质检实验楼、办公大楼、控制楼、总更及EHS管理、后勤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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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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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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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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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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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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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