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保障临床供应稳定有序,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购销环境,根据定期遴选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相关要求,我院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本次遴选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流程,经综合评审,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排序不分先后):
一、药品类(含西药、中成药)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1、 ******公司
2、******公司
3、**圣康新药****公司
4、广****公司
5、****公司
6、****公司
7、****公司
8、**平****公司
二、中药饮片(含配方颗粒)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1、**张****公司
三、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1、**方****公司
2、******公司
四、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0日)。
五、异议反馈方式
若对上述遴选结果存在异议,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1月20日17:00****办公室现场提交材料,本单位不接受邮寄材料或电子形式的异议申请。
提交的书面异议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1.实名提交,内容详实。异议须以实名提出,严禁匿名、冒名提交。书面材料需明确标注异议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材料,并清晰地写明所针对的公示具体事项、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
2.依据充分,佐证完备。异议理由需对应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行业标准作为支撑;如有相关证据材料,需逐一清晰标注并随书面材料一并提交。
3.委托代理,材料齐全。若异议提出人非公示事项直接相关方,而是受委托代为提交的,需在书面材料中注明委托关系,并附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4.遵守时效,规范提交。异议申请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超出时限、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办公室电话:0775-****538。
2.提交地址:****院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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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