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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2MAE2L1DF78 | 建设单位法人:李** |
| 范小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开发区新楼园区铝基产业园 |
| ****汽车内饰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7.242778 纬度: 30.749444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1 |
| 枞开环审〔2025〕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2MAE2L1DF78001U |
| 2025-1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2MAE2L1DF7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22MAE2L1DF7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5MA3M45GMXB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4250.html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经济开发区新楼园,占地约3022.74m2,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铝基产业园4#厂房一楼,面积3022.74平方米,购置捏合机、吹膜机、造粒机、平压压痕切线机、挤出、复合机、切胶机、切管机、收卷机、配料机等设备。形成年产PE防水膜100万套、车用孔贴2650万片、加强衬板50万片、丁基胶带300万片、车身分色遮蔽膜200万套、车身胶类产品-桶装胶8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经济开发区新楼园,占地约3022.74m2,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铝基产业园4#厂房一楼,面积3022.74平方米,购置捏合机、平压压痕切线机、挤出、复合机、等设备。形成年产车用孔贴2500万片、丁基胶带250万片、车身胶类产品-桶装胶150吨。其他建设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
| 项目目前仅建设年产车用孔贴2500万片、丁基胶带250万片、车身胶类产品-桶装胶150吨。其他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防水膜生产线工艺流程:造粒、冷却切粒、吹膜、PE膜模切、挤出涂胶、贴牛皮纸、检验、包装入库。车用孔贴生产线工艺流程:挤出、分切、复合、模切、包装入库。加强衬板生产线工艺流程:挤出、分切、复合、模切、包装入库。丁基胶带生产线工艺流程:挤出、分切、复合、收卷、包装入库。车身分色遮蔽膜生产线工艺流程:造粒、冷却切粒、吹膜、遮蔽膜分切、贴胶、收卷、检验、包装入库。制胶生产线工艺流程:捏合配料、密炼(仅加强衬板胶料需要密炼工序)、捏合制胶、出胶、包装入库。实验室物理性能检测工艺流程: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车用孔贴生产线工艺流程:挤出、复合、模切、包装入库。丁基胶带生产线工艺流程:挤出、复合、包装入库。制胶生产线工艺流程:捏合配料、捏合制胶、出胶、包装入库。实验室物理性能检测工艺流程:检测。 |
| 目前仅验收车用孔贴生产线、丁基胶带生产线、制胶生产线、实验室物理性能检测。其他生产工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噪声: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敏感点排放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 废水: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一****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废气: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 运营期项目造粒、吹膜、造粒吹膜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配料、制胶、密炼、出胶、挤出、涂胶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工艺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运营期项目DA001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DA002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与**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两者较严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酚类、甲苯、丙烯腈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两者较严排放限值,环氧氯丙烷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固废: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测试废样品胶及不合格胶、废活性炭、碱喷淋塔废液、实验室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滤网、废包装材料、废牛皮纸、废苏卡伦布、废双面胶、模切边角料、收卷边角料、废铝箔、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噪声:施工期安排好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噪声敏感点排放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 废水: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一****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废气: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项目施工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之百”,严格控制粉尘排放。 项目配料、制胶、出胶、挤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工艺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DA002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与**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两者较严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酚类、甲苯、丙烯腈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两者较严排放限值,环氧氯丙烷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固废: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测试废样品胶及不合格胶、废活性炭、碱喷淋塔废液、实验室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包装材料、废牛皮纸、废苏卡伦布、废铝箔、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其他建设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厂区设置一个145m3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全部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在厂区雨水排口处**一座145m3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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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碱喷淋+DA001排气筒 | 项目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与**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两者较严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酚类、甲苯、丙烯腈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两者较严排放限值,环氧氯丙烷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碱喷淋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5.84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4.03×10-2kg/h,项目DA001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与**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两者较严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10mg/m3)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1.8mg/m3,最高排放速率为1.28×10-2kg/h,项目DA001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颗粒物≤12mg/m3)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DA001有组织废气酚类化合物、甲苯、丙烯腈、硫化氢均为未检出ND,臭气浓度为269(无量纲),项目DA001有组织排放的酚类化合物、甲苯、丙烯腈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两者较严排放限值(酚类≤15mg/m3)(甲苯≤8mg/m3)(丙烯腈≤0.5mg/m3)要求,项目DA001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臭气浓度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386mg/m3,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19mg/m3,无组织废气酚类化合物、甲苯、丙烯腈、硫化氢最高排放浓度为均为未检出,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最高排放浓度为14(无量纲)。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处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G1-G4)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规定的厂界浓度监测点限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硫化氢≤0.06mg/m3)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G5)浓度满足**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VOCs≤6mg/m3);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甲苯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0.8mg/m3);项目无组织排放的丙烯腈、酚类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5排放限值要求(丙烯腈≤0.2mg/m3)(酚类≤0.02mg/m3)。 |
| 1 | 运营期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运营期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 根据上表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高为56dB(A);厂界噪声昼间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根据上表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望北墩昼间噪声最高为50dB(A);敏感点噪声昼间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建筑垃圾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测试废样品胶及不合格胶、废活性炭、碱喷淋塔废液、实验室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滤网、废包装材料、废牛皮纸、废苏卡伦布、废双面胶、模切边角料、收卷边角料、废铝箔、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废牛皮纸、废苏卡伦布、废铝箔、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测试废样品胶及不合格胶、废活性炭、碱喷淋塔废液、实验室清洗废液)以及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废牛皮纸、废苏卡伦布、废铝箔、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测试废样品胶及不合格胶、废活性炭、碱喷淋塔废液、实验室清洗废液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达到一定数量后目前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 1 | 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厂区设置一个145m3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全部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 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在厂区雨水排口处**一座145m3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 |
| ****园区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园区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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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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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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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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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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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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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