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门前企业文化建设
(招标编号:****)
本****机务段党委会会议决策批准,项目业主为****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6年01月23日17:00(**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3 注册、报名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6日09:00,标书代写
地点为****材料科开标室(地址:**市**区川龙大道1161号****材料科三楼评标室(导航位置:**机务段南线运用车间))。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6年02月06日08:15至09:00当面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1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川龙大道1161号
邮 编:430300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27-****1447
电子邮件:****@163.com
****
2026年01月15日
招标公告附表1
| 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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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资格条件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中心门前企业文化建设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以下任一类内容:金属结构制造、雕塑艺术制作、广告设计制作内容。 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2个及以上户外文化装置项目业绩,每项业绩须提供项目实景照片、合同关键页(含双方签章、项目内容及金额)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使用单位出具的完工确认函。 3.投标人须拥有或合法长期使用用****加工厂房,不得以办公场所、仓库、展厅或临时搭建物替代,并须提供厂房不动产权证或剩余租期不少于1年的工业用途租赁合同,以及投标前30日内拍摄的厂区及车间实景照片,照片中须包含正在运行的关键生产设备。 4.鉴于本项目包含金属构件加工及氟碳烤漆三涂两烤等关键工艺,为确保制作质量、耐久性及工期可控,投标人须具备金属构件自主加工能力或氟碳喷涂自主实施能力中的至少一项。一是具备金属构件自主加工能力的,须提供数控激光切割机、折弯机、焊接设备中至少两类设备的购置发票(发票抬头若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须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阐明设备权属关系)及在加工区内运行的实景照片; |
签订合同后45天 |
**机务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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