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信息化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现对****2026年信息化维保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 2026年信息化维保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预算金额:7.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需要的材料: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附截图放于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通知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获取地点:****(**市**区**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0楼);
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01月 27 日14时30分;
2、递交地点:****(**市**区**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0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01月27 日14时30分;
2、磋商地点:****(**市**区**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0楼);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538号
联 系 人:业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0931-****087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159号
联 系 人:王彦春
联系电话:130****9767
****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