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大工商****公司****搅拌站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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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大工商****公司****搅拌站生产线项目 | **省**市**县北石佛镇冀家会村南 | **县大工商****公司 | ******公司 | 建设内容: 在现有厂区内**厂房1座,新增建筑面积4000m2,在现有厂区内**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新增主要设备包括搅拌机、四仓单独计量配料机、骨料皮带上料机等。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年产商品混凝土15万m3,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2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投资的9.62%。 |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期选用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施工期机械及车辆燃料燃烧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施工期废水为施工现场人员盥洗废水,全部泼洒地面抑尘,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倾倒填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气: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水泥、矿粉、粉煤灰筒仓上料工序、受料、落料、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现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受料、落料、搅拌工序废气,一并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排放。新增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废气治理流程为:2个水泥筒仓上料工序废气分别经设备自带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上料工序废气分别经设备自带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受料工序、搅拌工序、落料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以上)。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包括:骨料贮存及有组织收集措施未收集到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原料库密闭,设置喷淋装置,输送皮带全封闭,厂区洒水抑尘,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废水:项目罐车罐体清洗、搅拌机清洗废水由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再经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液排入**池,全部回用于罐车清洗,不外排;进出厂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以及风机、泵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5)固废: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废样品,废样品、沉淀渣及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压缩)**县大工商****公司****搅拌站生产线项目.pdf报批申请表 (**县大工商****公司****搅拌站生产线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