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章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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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市**区章水镇章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提升工程****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900万元,其中**工程造价1750万元,建设规模:章溪村内污水管道、农污接户及污水处理终端进行提升等。建设地点:**区章水镇章溪村。

2.2 招标范围:**市**区章水镇章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控制价****1301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政府采购工程:√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标书代写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市****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章水镇通远路700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四明中路NB568电商园7号楼1楼

联 系 人:张维、谢安琪

电 话:189****3586

监督部门:**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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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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