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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吉宏包装整合及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宏包装整合及污水处理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浦头路9号1#、2#厂房,浦头路11号3#、4#厂房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2月3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电话:186****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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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