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车租赁询价(商务纯电务)公告
我院现就“****公用车租赁”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合法资质且具有从事本次询价内容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询价活动。
一、询价人资格要求:
询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项目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服务内容 |
| 1 |
****公用车租赁 |
1项 |
商务纯电车(7座)1辆 |
3、询价特别说明
1、本次询价活动为我院保证所采购产品能有效实现物有所值的目标而进行的产品市场询价调研活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参加,本活动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本次询价活动的预算价格:请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分别提供月租金及日租金的报价。车辆类型:7座纯电动商务车,车龄要求:3年以内,续航不低于500公里。
3、本次询价活动供应商需要提供车辆有效期行驶证、车辆图片、车辆保险(第三者300元保险)及车辆没有重大事****公司章。
4、(1)采购选定方式:通过性价比(报价)、实地查验车况及试驾等、采购小组(专家)论证等多方面,有效月租报价同等条件下,车辆使用年限较短者优先。(2)费用承担责任:甲方(我院)承担费用:租赁车辆在服务期间产生的过路(桥)费。****公司)承担费用: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费、年度审验费、车辆保险费(包含法定强制险及足额商业险)等所有其他相关费用。(3)中标供应商须在该车辆合同签订前,将车辆开至我院指定地点。
5、本次询价活动结果将作为公用车租赁询价重要依据。
四、询价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 19日至2026 年1月23日17时30分止。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5号楼对面总务科。
联系人:林生
3 、联系电话:0662-****316
七、密封袋封面式样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