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关于遴选推荐2026年高****基地的工作提示》的要求,为切实有效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基地遴选与使用列为工作重点,结合2026年拟申报班级的培育需求(项目申报****基地进行详细对应),****基地储备申报工作。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区2026年高****基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园区、产业基地、坝区、涉农企业、******社、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遴选。
二、遴选条件
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具备产业优势和实训能力的主体优先考虑:
1. 产业基础扎实:主导产业与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如粮油、果蔬、食用菌、畜禽、农业机械相关服务(含无人机)、乡村新业态等)高度契合,产业规模达到相应标准——粮油类种植面积≥100亩,农机服务类拥有各类农机设备≥10台套,其他产业需能保障实训学员每人每天实际上手操作时间≥1.3小时(按8学时/天核算)。
2. 场地设施完备:拥有固定的实训场所,可同时容纳30人以上开展产业链关键环节实践操作;配备必要的实训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具备基本的教学辅助条件(如简易授课场地、教具等),食宿、交通条件便利的优先。
3. 师资课程健全:拥有不少于2名的专职或兼职实训师资队伍;具备与实训产业匹配的课程体系,能系统组织开展实习实训、岗位锻炼、现场观摩等教学活动。
4. 示范管理规范:在本地同产业中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具备规范且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生产制度,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合规。
5. 合规信用良好:近2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无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6. 协作意愿明确: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任务,承诺按照培育要求保障实训质量和学员安全。
三、资质认定
****基地的认定,严格遵循自主申报、当级认定、省级备案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审查核实、择优确定、上报备案四个环节,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规范进行。资质认定工作每2年开展一次。
四、工作考核
****基地的一个认定期为两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区农业农村局每年1-3月进行全面总结并同时开展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和培育班级具体需求,据实增减并完善手续。若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如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基地作用;师资团队不能满足培训对应需求;经营主体被注销等),当年取消资格并予以撤销。
五、管理应用
****作为本区业务主管部门,一是负****基地的遴选、认定、管理和精准指导工作;二是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和《**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细则(2025 修订)》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工作指导,定期进行检查;三是按照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当年培育机构****基地开展培育工作;四是负****基地的监管指导。
六、申报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17点前, 符合条件且有****基地填写《**区2026年高****基地遴选推荐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场地权属证明、产业规模佐证材料、师资资质证书、管理制度文本、承诺书等),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于2026年1月20日17点前交至****科技教育培训科(**区行政综合大楼13楼1313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淑蓉:137****0356 **英:136****6036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市**区育新路156号(**区行政综合大楼13楼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培训科1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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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