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区临空经济核心区安祥大街5号院5号楼三层 | 780,000.00元 | 96.65 |
采购包1(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一期)设备采购2):
货物类(****)
| 1-1 | 质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衡昇 | iQuad2300 | 1 | 台 | 780,000.0000 | 78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郑彤曦 |
| 评审专家: | 林晓晖 、 林** 、 黄** 、 蔡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本项目参照闽招协[2021]32号文收费标准, ①以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0-100万元按1.50%,100-500万元按1.10%。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计取。 ③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②开户名:开户名:********公司;开户银行:****分行;银行账号:137********05049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一期)设备采购2:1.1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怡****公司、恺尔****公司在开标环节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点增列内容第⑤项a条规定,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小组评审,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3.****委员会评审,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在价格评审环节,****公司、****、**省科****公司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价格扣除标准,分别给予其投标报价15%的价格扣除。
4.未中标人可至****领取评审总得分与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致电我司。
名称:****
地址:**市蕉****中路30-1号
联系方式:182****6932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中路西侧金城湾翠微大厦(金城湾商业项目)35A#塔楼14层16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151****59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缪艳丹
电话:151****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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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