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指导我县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准入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县姚河塬遗址保护范围内2026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图则》,现依法将该成果予以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七日(内容详见附件)。
一、具体项目情况
姚河塬保护范围内 2026 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为游园道路、****广场(内部配建休憩长廊、文化景墙、公共厕所等)、休息区停车位以及相关水电基础配套设施。旨在进一步完善内部设施,改建北侧原有道路一条,提升整治道路景观及服务功能;**铸铜作坊保护棚与城墙护城河展示棚的内部道路,加强两个区域交通联系;**休息区一处,布设游客休憩长廊及公共厕所,布设内部电瓶车接驳点及临时停车位,完善遗址公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本次建设项目选址包括拟建设道路4处、****广场(内部配建休憩长廊、文化景墙、公共厕所等)1处、休息区停车位 1 处,共计5个地块,总占地面积 5265.11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规模
规划用地划分5个地块,****广场用地,用于姚河塬遗址公园内休息区建设,配套公共厕所及电瓶车接驳点,占地面积为 2050.84 平方米;地块二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姚河塬遗址公园内部道路建设,占地面积为 971.10 平方米;地块三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姚河塬遗址公园内部道路建设,占地面积为 2106.34 平方米;地块四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姚河塬遗址公园内部道路建设,占地面积为 9.74 平方米;地块五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用于姚河塬遗址公园内部道路建设,占地面积为 127.09平方米。
三、与三条控制线的符合性分析
规划项目均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也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可送至****国土空间规划室或发送至邮箱:****@163.com;
2.联系电话:0954-****440;
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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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