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车辆轮胎定点采购服务(二次) |
标题 车辆轮胎定点采购服务(二次)标前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辆轮胎定点采购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一(评标标准和方法)A技术部分评分”
| 2.所投产品技术性能 |
4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性能(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参数、稳定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4分;提供的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不足的得2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删除。
2.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一(评标标准和方法) A技术部分评分”
|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38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8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3.8分(共计10项,以项号标注),正偏离不加分。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
变更为
|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42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2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4.2分(共计10项,以项号标注),正偏离不加分。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
3.将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6年1月28日9:00(**时间)”变更为“2026年2月2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99-****848
地址:**省**市兴田镇上埔6号6幢**景区办公楼
招标代理机构:****
分公司地址:**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
邮编:354300
联系人:江梅
联系电话:0599-****899
附件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兴田镇上埔6号6幢**景区办公楼 | 地址: | **市迎宾路2号皇城大厦左侧五楼 |
| 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人: | 江梅 |
| 联系电话: | 0599-****848 | 联系电话: | 0599-****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