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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平凤镇农光互补杏花鸡养殖小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县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平凤镇农光互补杏花鸡养殖小区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县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平凤镇农光互补杏花鸡养殖小区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1-441225-04-01-332680)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51.7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242.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2万元。资金来源在2023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粤财农〔2022〕189号)中调整安排159.04万元;在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粤财农〔2025〕38号)乡村**产业项目中安排104.96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平凤**岗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8栋养鸡场舍,占地面积共8064㎡,其中,鸡舍面积共7776㎡,饲料仓面积共288㎡;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场舍内外部分结构设施、搭建瓦顶、地面平整硬底化等建设。
五、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未达到必须招标条件,是否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投资现象发生,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县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平凤镇农光互补杏花鸡养殖小区项目概算审核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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