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6 16:39
为推动我县“流动供销”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畅通边远“三区”农产品流通渠道,切实保障便民服务惠及民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靖州县“流动供销”试点工作
二、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公办主导、民营运营、**实效、风险可控”的工作要求,择优选择一家综合实力强、服务能力优秀的商超企业实施”流动供销”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流动供销”服务车,为边远“三区”群众提供便捷的日用品销售配送及农产品收购等业务。
四、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的本县商超企业,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拥有专业、稳定的团队,团队成员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4.报名企业要有用于开展“流动供销”业务的厢式货车(包括自有、长期租赁)且手续齐全、车况良好,有专门驾驶从业人员。
5.近三年以来(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日用品销售、农产品销售和收购类似业务业绩。
6.******社服务理念,****联社的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供销标识,接受服务质量监督考核。
7.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以个人或联合体名义申请。
五、具体安排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填写申请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3.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服务能力等开展综合评估,择优遴选一家服务企业。评****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签订合同。遴选人与中选企业签订正式**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股室:******指导股
联系电话:0745-****833
通信地址:**省靖州县飞**路203****办公室(邮编:418400)
七、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
2.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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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