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50776D)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特高压站主变扩建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特高压站主变扩建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宛**红泥湾镇、**县**镇、**县赵河镇境内。
(1)****特高压~**50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1000kV特高压站,止于**50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约19.4km。(2)**特高压~玉都Ⅰ回500kV线路间隔调整工程:**线路起于**1000kV特高压站,止于500kV南玉Ⅰ线4#塔附近开断点。**线路路径全长约2.5km。(3)**特高压~奚贤Ⅰ回500kV线路间隔调整工程:线路起于**1000kV特高压站,止于500kV南奚Ⅰ线4#塔附近开断点,线路路径全长约1.4km。(4)**1000kV特高压站500kV间隔扩建工程:**1000kV特高压站扩建2个500kV间隔。
工程计划总投资114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3%。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应按照《报告书》和批复要求,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线路与公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确保足够净空距离。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五)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四、本批复有效期五年。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环境局负责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6年1月15日
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抄送:****安全中心、****环境局、******公司。
**** 2026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