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1-16 如皋市九华镇2026-2028年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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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0682-2026-01-0149

项目名称:

**市九华镇2026-2028年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840000.0(元)

最高限价:

84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九华镇材料检测服务。现拟委托一家专业机构对九华镇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检测。具体详见竞谈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因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2)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专项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如为**省外供应商投标无需提供此项)及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谈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谈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加急标书代写

三、响应文件提交 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2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如城镇大司马南路惠政小区A区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四、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2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如城镇大司马南路惠政小区A区综合楼三楼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2.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5000元。

(2)递交形式:现金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将谈判保证金用信封密封装好,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

(3)特别提醒:信封上标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及谈判保证金金额。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响应供应商,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负。

(4)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 未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立刻退还。

② 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凭合同到招标代理处退还。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务必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得有关响应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供应商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供应商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九华镇锦绣路1号

联系方式:156****033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如城镇大司马南路惠政小区A区综合楼三楼

联系方式:180****905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徐海燕

电 话:180****9056


**市九华镇20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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