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黄****石灰岩矿开采加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 文 号 : 咸环赤审字〔2025〕28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分局
名 称: 关于**市黄****石灰岩矿开采加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黄****石灰岩矿开采加工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办事处、****办事处。项目拟投资66700万元,其中环保投1264万元。该矿山总服务年限约为17.1年(其中基建期1年),项目由9个拐点圈定,面积约1.2079平方千米,拟设采矿权标高为+202.41至+36米,年生产熔剂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筑用**岩600万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市矿产**规划(2021-2025年)》中的要求。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敏感区,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初期雨水、雨季排土场和采区淋滤水、车辆冲洗用水等生产废水及办公生活污水。
办公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排放标准后用于林地施肥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在**外围设置截洪沟,矿界外雨水经截洪沟自然排放,**内设置沉淀池,初期雨水、雨季排土场和采区淋滤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截水沟汇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等生产用水和林地绿化,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采**表土剥离、爆破、开采、装卸、运输、矿石破碎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定期洒水、雾炮喷淋降尘等措施以减少扬尘,采场出口安装车辆冲洗设施,驶出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行驶。营运期剥离表土扬尘采用洒水、雾炮喷淋降尘措施;**开采粉尘采用洒水、雾炮喷淋降尘措施;爆破粉尘采用湿式作业;矿石装载粉尘采用喷雾降尘措施;对**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洒水及路面清扫,运输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等措施抑制扬尘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爆破产生的噪声、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和运输车辆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消声、必要时设置隔声围挡、加强进出厂区车辆管理、严禁鸣笛、限速、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定时爆破、禁止夜间作业等措施,有效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矿山开采剥离的表土、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废抹布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剥离表土用于复垦、采坑回填、工业场地及矿山公路基建等综合利用。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认真实施生态建设规划、生态恢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控制好水土流失。
加强区内动植物的保护,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乱捕、乱猎、乱伐。
采**作业采用临时拦挡及遮盖等措施进行临时防护;规范建设截、排水沟,挡土墙和沉淀池等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露天采坑和运输道路等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采取拦挡、边坡防护和截排水工程。项目服务期满后,**应一次性覆土和恢复植被,按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防止水土流失。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依据“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边采边恢复”的方法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对施工建设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修复,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
(六)加强环境风险控制。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是炸药爆炸、柴油储罐火灾爆炸风险和地质灾害。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演练。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警示牌,加强各项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查工作。
三、按照环评规定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釆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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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