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8日,我局依法对**区**村改造大井村安置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4份公众反馈意见,通过总结归纳为11条建议,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的建议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议项目总平图内的1#楼,2#楼水平排布有关事宜。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复核,本项目北侧有现状液化石油气管线,1#、2#楼除退让红线距离外还需退让液化石油气保护距离。本方案满足上述条件后,经设计院复核1#、2#楼与南侧建筑间距和**符合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规划M30号地铁线规划线位以及站点设置有关事宜。
建设单位意见:考虑到规划M30号地铁线为远期规划地铁线,轨道线路及站点尚未明确,区域交通衔接由上位规划统一考虑。本项目为住宅项目,主要流线为地面流线,项目设置三个出入口满足居民日常出行需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三)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小区大门与市政路衔接、考虑适老化以及风雨连廊设置有关事宜。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复核,本项目已考虑大门与市政路的衔接,按相关规范要求配置适老化设置,并在相应位置设置无障碍坡道。考虑到项目用地相对局促,风雨连廊会占用消防道路及消防扑救场地,未设置风雨连廊。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四)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议不使用实体墙隔离,采用铁栅栏与实体墙结合有关事宜。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复核,本项目已采用铁栅栏与实体墙的方式进行围挡。
我局意见:双方意见无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五)公众反馈意见:****社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消防登高车辆位置以及是否为人车分流小区有关事宜。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复核,项目总平面图已经标注非机动车区域、消防登高场地位置。机动车全部停在地下,小区内为人车分流。
我局意见:双方意见无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六)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次方案车库出入口为无顶棚设计,应充分考虑雨水排放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复核,车库出入口已经充分考虑雨水排放问题,车库内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排水沟及排水泵。
我局意见:双方意见无重大分歧,均予以采信。
(七)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建议本项目结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有关要求,按照层高不能低于3米开展方案设计有关事宜。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复核,本项目于2025年1月通过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按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图审查执行新标准时间的通知》,对于共有产权住房、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适当放宽,以取得《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专家意见》为准,新标准正式实施目前已组织并通过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审查的项目可按原标准进行审查。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八)公众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保温隔热性应达到强制性要求,采取集中供暖的建议。
建设单位意见:我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复核,本项目严格按政策要求采用60%新能源,40%常规能源耦合供热。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予以采信。
(九)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北侧现状建筑疑似存在贴建及加层建设行为有关事宜。
我局意见:关于市民提出疑似存在本项目北侧现状建筑疑似存在贴建及加层建设行为线索已收悉,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核实具体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置路径。
二、不属于我局职责的建议
(一)公众反馈意见:关于电梯轿厢尺寸满足担架进出需求、在卫生间内预留安装扶手、单元出入口考虑无障碍设计并提高户门、各房间内电源插座数量满足最低设置要求以及通信网络做到公区全覆盖等建议。
建设单位意见:我司已组织设计单位复核,涉及无障碍以及适老化设置等需求,已在本次项目方案设计中充分考虑。
我局意见:涉及安置房项目室内全装修有关事宜不涉及本次设计方案公示事宜。关于本次安置房项目涉及室内装修有关问题,建议向住建部门咨询。
(二)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在8****社区老年餐厅,提升入住老人幸福感获得感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我司已组织设计单位复核,下一步将结合配套楼的功能****社区老年餐厅等养老服务功能。
我局意见:涉及本次****社区老年餐厅有关事宜不涉及本次设计方案公示有关内容。关于本次安置****社区老年餐厅有关事宜,建议向民政部门以及属地街道咨询。
三、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