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6年1月16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6年1月16日-1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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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57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批复)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对泰****公司樊川新材料数字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泰环审(**)[2026〕008号 | 2026/1/16 |
| 2 | ****集团有限公司高端特种合金新材料研发及智数化精密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1/16 | |
| 3 | 关于****材料厂不锈钢焊丝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1/16 | |
| 4 | 关于对****制品厂 不锈钢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1/16 | |
| 5 | 关于对**市****公司 不锈钢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1/16 | |
| 6 | 关于对**兴****公司 兴达集团五厂(**)厂房屋面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6/1/16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