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磷石膏水洗净化项目 | **市**县蛟洋**铺村工业路13号 | **** | **市****公司 | 在现有磷酸装置过滤厂房西侧预留空地建设新过滤厂房过滤磷酸反应料浆,作为第一级过滤体系,并新增再浆和干法改性设施,改造现有磷酸装置旧过滤装置过滤磷石膏料浆作为第二级过滤体系,其中,第一级过滤机用于过滤磷酸反应料浆,第二级过滤机用于过滤磷石膏料浆,实现对磷石膏中水溶性磷、氟的深度脱除与高效回收。同时对****处理站进行局部改造,对产生的洗水处理达标后循环回用。预处理后的磷石膏达到《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15-2025)要求。 | (一)施工期间,做好防止水土流失、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磷精矿制浆工序使用。****处理站进行局部改造,新增反应槽、清液槽、板框压滤机等,利旧原有加药系统,洗水净化处理后回用于洗涤工序,生产工段产生的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杜绝事故排放,减少生产装置 “跑、冒、滴、漏”和废气无组织排放;**过滤厂房的含氟尾气依托现有磷酸装置两级洗涤塔洗涤后,由100m排气筒DA016排放;石灰储罐废气经罐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相关应急设施、装备,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修编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备案。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