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工会关于防范欠薪行为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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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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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贵**区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等政策要求,现就防范欠薪行为向各用人单位发出以下劳动法律监督提示:

一、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工资

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期足额向包括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劳动者等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原则上至少按月支付;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银行代发,并留存支付记录、工资清单等资料备查。

二、依法建立完善劳动报酬等相关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三、严格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依法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平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支配性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指引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四、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施工合同要求履约担保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五、主动排查整改欠薪隐患并接受监督

用人单位应切实履行工资支付义务,针对职工薪酬有无拖欠、专户是否规范、保障资金是否到位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工会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将依法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重点保障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取酬权利。

劳动者遇欠薪可拨打:12345政务热线、12333人社热线、12351工会职工服务热线反映。****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等部门,运用“一函两书”与多元解纷机制,重点保障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取酬权利,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委员会****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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