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水域滩涂剩余产品回收和养殖设施清理整治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需委托一家第三方机构,****养殖场现有水域内的蚝及剩余水产品进行回收,对养殖设施进行清理整治并实施管护。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需求
1.****养殖场现有水域内的蚝及剩余水产品进行回收,****水务局委托第三方评估的评估价值作为回收底价,将回收折算的价值上缴区财政。
2.****养殖场水域滩涂内蚝排等养殖设施进行清理拆除。
3.实行为期3年的无偿管护,****养殖场现有的水域滩涂进行放点确认和维护,确保该水域不再出现新的蚝钉、蚝排等养殖设施。管护期间,因建设开发或其他原因需要,区政府可随时收回海域,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
二、程序和步骤
本次公开选取分为报名审核和线下竞价两个步骤。
(一)报名审核
本公告发出后,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单位按本公告要求的服务能力要求和所需材料,向****水务局提交报名资料。****水务局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对各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报名机构。
(二)线下竞价
如有两家及以上机构通过审核,****水务局将以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为底价,按价高中标原则组织开展线下竞价。竞价时间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三、服务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水产品收购或回收,具备履约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5.为防止恶意报名情况,参与报名的机构,应当在提交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向****水务局提供人民币100万元作为管护期间保证金(如未通过报名审核或未能竞价中标,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四、申报需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资质证明;
3.项目服务方案;
4.报名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5.报名时若非法人代表本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具备以上条件、有意承担服务任务的专业机构报名,按上述条件和要求提交项目服务报名资料并封装好,于1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水务局,逾期不受理。
六、其他事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位置及面积详见附图)看样,未看样的报名单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水务局已****养殖场水域滩涂剩余产品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请有意报名的单位自行致电****水务局,了解保证金缴纳的账户等相关信息。
附件:****养殖场现有水域范围示意图
联系人:王同志
联系电话:0754-****4096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