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已由广****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4-440103-04-01-8748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瓷砖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瓷砖供货及相关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市**区石围塘街道桥梓大街14、15号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88万㎡,可建设用地面积5.63万㎡,总建筑面积25.77万㎡。项目分商品房区和安置区,商品房区规划建设6栋的住宅及公建配套用房,安置房区规划建设5栋的住宅及公建配套用房。商品房地上最高32层(高度99.35m),安置房地上最高32层(高度99.90m),地下2层。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本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
1.本项目为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对瓷砖(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砖、内墙砖)进行深化设计、生产、检测检验、供货、运输至指定位置、卸货、指导安装及售后服务等,瓷砖颜色、效果由甲方确定为准,供货计划另行确定,质保期为2年。自甲方开发的**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下称“工程/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瓷砖数量为暂定,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使用量为准,分批次供货规格、型号、数量、时间以甲方《供货通知单》为准。
具体详见本项目《供货要求》及合同约定。
2.2.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整体施工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乙方须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批次与时间要求,无条件完成全部供货。具体详见本项目《供货要求》及合同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材料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材料(指瓷砖)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个投标人所投材料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瓷砖只接受一名投标人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瓷砖的制造商与代理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同一品牌瓷砖的代理经销商如出现2家或以上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的唯一授权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该品牌的全部授权)。
3.3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格式)。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瓷砖供货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将下述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登记证明文件及相应的中文翻译件)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131****0125)投标登记资料通过后,投标人必须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购买汇款信息:详见公告附件收款二维码】,否则视为未完成投标登记并不会发出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2 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23日(上午09:30-11:30和下午14:00-16:00时(**时间)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 2026年2月6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年2月6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和****网站(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芳信路17号221房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59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联 系 人:池工、王工
电 话:156****6230、020-****0825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市**区芳信路17号221房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5911
招标监督机构:****
地址:**市**区芳信路17号221房
电话:020-****5911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16日
附件:定稿【招标公告】**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瓷砖供货及相关服务.pdf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递交投标文件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检测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具有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收款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