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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大湾社区**屯51号住宅楼向我局提出办理工程规划核验(验收)手续的申请。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察,规划核验(验收)情况如下:
根据**中科****公司的《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书》,项目实测建筑面积346.74㎡,实际建设内容与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内容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规划股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发布至2026年01月26日
单位联系地址:**市**区**大道第六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0776-****915
******局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