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110KV变电站施工图预算审核单位(二次) | |||||
| 项目编号 | GC-AQ-W2025-169 CG-WYD-2025-126 | |||||
| 招标人 |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陈女士 电话:0556-****015 | |||||
| 最高限价(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费率和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组成:(1)基本收费为可竞争收费、审计核减收费为不可竞争收费;(2)基本收费的收费基础为送审总金额×省定标准(1.4‰)*70%;(3)基本收费=收费基础*投标费率;(4)最高投标费率为100%;(5)工程造价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10%以内部分=审减总额×省定标准(5%)×60%(固定费率);工程造价核增额及核减额超过10%以外部分=(核增部分×5%+核减额超过10%外部分×5%),由施工单位承担该部分审核服务费并自行支付,如遇收费困难,发包人应帮助协调支付,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52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0556-****96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6日8时30分 | 计划服务期 | 150日历天(以最终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150日历天(以最终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 |||
| 地 址 | 安 地 徽 启 省 航 安 社 庆 1 市 栋 迎 11 江 05 区 室 绿 | |||||
| 投标费率 | 96.50% | |||||
| 项目负责人 | 李瑜萍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110********731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1.**高新区山口片还建点(二期)10KV配电工程; 2.**县石牌镇戏曲文化特色小镇主配电EPC项目。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科技城一期西片区1#、2#、6#、8#****中心配电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150日历天(以最终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 |||
| 地 址 | **市**区**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 |||||
| 投标费率 | 96.20% | |||||
| 项目负责人 | 张汉雨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111********013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1.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一期)110KV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晶合二厂厂务及配套项目电力系统工程。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晶合二厂厂务及配套项目电力设备(高压盘、低压盘、变压器)系统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远帆****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服务期 | 150日历天(以最终出具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 |||
| 地 址 | **省**市高新区习友路与香樟大道**百商现代名苑12栋8办 | |||||
| 投标费率 | 96.50% | |||||
| 项目负责人 | 李云峰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
| 建[造]141********994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企业业绩 | 1.**市市府路电缆改造10KV安装工程; 2.合****基地一期(二标段)自管供配电工程。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市双岗路110KV、10KV电力改造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9日17时30分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 **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56-****01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962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 **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