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汇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珠海-金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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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7


根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08日至2026年0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40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区南水镇港新路1号房屋6A厂房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为配套处理****污泥**化综合利用项目的污泥焚烧灰渣,拟在**市**区南水镇港新路1号房屋6A厂房建设本项目,主要接收处理****污泥**化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的污泥焚烧灰渣,年产环保建材15万吨/年。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南水水质净化厂;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无生产废水外排。
2.废气:装卸、转运、碎沙石堆棚、水泥仓、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雾炮机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相关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于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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