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和湖泊局:
你单位报送的《县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呈报审批〈**县头道河(沿头溪)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函》及有关附件已收悉,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以“长发改审批〔2025〕229号”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变更部分项目内容。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变更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县头道河(沿头溪)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县龙舟坪镇。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是响应**省幸福河湖建设、恢复河湖自然形态、提高头道河(沿头溪)生态功能、提高区域水系连通性、头道河(沿头溪)生态基流,推动农村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促进头道河(沿头溪)生态宜居的需要,更是补齐流域智能监管短板,完善河道管护能力,盘活水利闲置资产,促进流域“河湖+”产业发展,丰富人口密集区域亲水设施,满足区域群众亲水乐水需求,提升**县头道河(沿头溪)流域群众满意度的需要。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河湖生态功能修复。在晒鼓坪村1组修复左岸326米,修复右岸100米。在头道河(沿头溪)管****水库段**引水管线D300钢管550米;**补水管线8842米,其中沿河管线8757米,入库管线85米。进口加压站及中途加压站共2****泵站。**生态流量出水管210米,采用D150钢管,并配有恒流阀。
(二)强化河湖管护。清理范围为头道河(沿头溪)和清江汇合口及上游段约1.5公里,新增2处视频监控设施和5处河长制文化标识牌建设。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586.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7.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47万元,预备费25.7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六、建设工期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2026年1月开工建设,2026年3月项目竣工。
七、招投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意该项目对**工程采取委托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对勘察、设计、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不采用招标方式。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附件:1.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2.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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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工程 | √ | √ | √ | |||||
| 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1月15日 |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 一 | 工程费用 | 467.86 |
| (一) | 建筑工程 | 222.54 |
| 1 | 输水管线工程 | 62.83 |
| 2 | 建筑物工程 | 27.94 |
| 3 | 其他 | 131.77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40.36 |
| 1 | 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 | 40.36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2.03 |
| 1 | 引水工程 | 2.03 |
| (四) | 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 | 177.67 |
| 1 | 输水管线 | 177.67 |
| (五) | 施工临时工程 | 25.26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2.47 |
| (一)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7.72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37 |
| (三)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36.15 |
| (四)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9.26 |
| (五) | 其他 | 2.34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25.75 |
| 四 | 概算总投资 | 58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