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连接线项目(零星材料) 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7962 )
1.1 采购项目名称: ****大学连接线工程施工项目 。
1.2 采购人: ****工程局有限公司 。
1.3 采购项目资金: 工程款 。
1.4 采购项目概况:
****大学连接线工程施工项目位于**市沙田镇及**湾新区,路线起于沙田镇环保路接狮子洋通道、白沙南路环保路立交,主路起点顺接环保路,路线终点止于**岛南北大道与环岛路交叉口。主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双向6车道,主路全长3.067公里;辅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双向4车道,辅路全长1.72公里(左右辅道平均)。主线桥梁总长1218米/3座(大桥1188.36米/2座,中桥29.64米/1座),路线交叉8处,主线涵洞共5道,因改渠需要线外设置3座线外涵洞。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环保及绿化工程、改沟改路工程、临时工程等。
2.2 交货期: 2025年10至项目完工 。
2.3 交货地点: ****大学连接线项目 。
2.4 物资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结算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依据验收凭证与乙方办理货款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即每一自然月甲方已验收的订单,由乙方在次月(以下简称“对账月”)第 1 个工作日生成账单提供给甲方,甲方需在收到乙方账单后 3 个自然日内完成账单核对、调整和确认,甲方逾期未确认,又未反馈异常的,视为甲方对该月账单确认无误。
4.2付款方式: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甲方也可采用乙方提供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由此产生的手续费和利息费用由甲方承担。
4.3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可以采用行政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3%。****集团行政履约保函,
(二)履约担保的有效明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
(三)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其屡约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廷长。
(四)履约担保到期后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五)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4.4质量保证金: 规定时间内无质量问题,剩余的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到期后支付给卖方,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
4.5其他情况: 无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资格情况:(说明供应商注册资本金、资信、业绩等信息)。
推荐理由: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采购清单: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额 | 含税总额 | 税率 | 税额 | 备注 |
其他施工辅助物资 | 批 | 35 | 106194.69 | 120000 | ****814.16 | ****000 | 13% | 483185.84 | ||
2026 年 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
监督机构名称: 纪检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 020-****1850
举报邮箱: ****@163.com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招 标 人: ****
地 址: **省******中心
邮 编: 511400
联 系 人: 李晓伟
电 话: 135****6172
传 真:
电子邮件: ****@qq.com
账户名称:****工程局****大学连接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账 号: 01-99-013022-01
2026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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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其他施工辅助物资 | 13% | 35.****0000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