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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省乌沙****基地连接****基地配套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省乌沙****基地连接****基地配套工程)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关于澄清次数3中“(1)本项目“附录 6履约能力评审条件”评审内容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或参考本次上传的承诺书格式均予以认可”修改为:“本项目“附录 8履约能力评审条件”评审内容要求提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或参考本次上传的承诺书格式均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
地址:**省池****人民政府6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夏楠
电话:182****37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花园9号楼107****中心隔壁)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胡岚
电话:186****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