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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达如意金岸3号项目10号楼10-18号储藏室使用权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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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 |
| 金额 |
| 1.82万元(人民币) |
| 5工作日 |
| 2026-01-16 |
| 是 |
| 网络竞价 |
| 1.中标受让方须承诺,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标的款; 本次买卖双方向青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2.房产过户产生的税费,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